今天继续来讲讲野性的呼唤,这是一本我很喜欢的书,作者是杰克·伦敦。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这部作品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小说以狗作为主人公,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乃万物之灵长”这一观念的挑战。作者对人类的中心主义行为是带有批判性质的。
首先,小说中狗的形象与人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狗(巴克)勇巴、警良、忠诚、感恩,具备超强的适应力,卓越高超的领导能力,而人类大部分是虚伪、残暴的。巴克被卖给了狗贩子,从米勒法官家安逸的环境到了北方严酷的生活中,但它很快适应了生存法则。即使空中一点预兆也没有,他也能未卜先知地在树旁或堤岸边掘洞,躲在里面安然地避开强风的侵袭。巴克充分发挥管理的长处,把狗队治理地井然有序。它用尽力气拉起100磅的面粉为主人赢得赌注。另一方面,人类在对待狗时,依然用的是绳子、笼子、大棒,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丝毫不顾及其他生物的命运。红衣人对狗进行赤裸裸的威胁:“如果你要做一条好狗,那么一切都会很好。如果你要做一条坏狗,我就会敲碎你的骨头。”人类自以为掌握了真理的权利,自认为是狗的至高无上的主人。正是因为人类的一系列自私行为,导致狗群的悲惨命运,同时人类也自食恶果——哈尔一家葬身白河,巴克最终回归荒野,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预警。
小说中的狗是有着生命自主赏识的。狗,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简单的工具和附庸,而是具有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生命强者。作者在写巴克时多次强调了自尊,当巴克发现自己被贩卖时,感到的是受伤的自尊,它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在这里,狗充分展现了它的主体意识,它也拥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并不是任由人类主宰命运的傀儡。在它击败了领头狗斯匹茨后,主人公弗朗索瓦却让别的狗当领头狗。巴克坚持不妥协,弗朗索瓦用大棒来教训它,它仍然与其较量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微笑着站在自己争取到的位置上。巴克身上充满了炽热的生命力量,散发出了汹涌澎湃的生命气息。
追溯作者如此刻画巴克的深层原因,会发现作者虽然没有摆脱人类中心主义。但是作者笔下无意识流露出来的对狗的自尊、生命的钦佩与重视,是对动物乃至整个大自然的一种尊重。小说以荒野为背景,作者通过巴克告诉给了人类一个警告——荒野是人类不可攫取之地。荒野是一曲自然生命的交响乐,而人与其他动物一样只不过是自然乐曲中一个小小的音符。在荒野中,狗被唤起的野性是人类难以抑制的。巴克挣脱文明的桎梏,感应荒野的呼唤,是它对人类的反抗。这种反抗从反面透视了人类以自我为中心,剥夺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应有的平等地位,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
【无戒365训练营第1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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