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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六郎》断背河传说之二

《王六郎》断背河传说之二

作者: 觉史氏 | 来源:发表于2016-09-22 11:33 被阅读20次

    这篇小说的主角和配角都有姓无名,而主角许姓渔夫比起配角王六郎,留下的信息更少。

    不过,我们依旧可以穿透时光,去还原许姓渔夫的生活状态。

    既然淄川城北没有许家村,则许姓为外姓也,不大可能拥有土地,以打渔为业就很正常,自上游范阳河顺流而下,凭借捕鱼技巧,在淄川郊外扎了根,也算是进城务工吧。孝妇河在不多年的以前,清澄静沏,还是有野生鱼类的,捕捞的鱼是可以不加怀疑地食用的。孝妇河属于小清河水系,即使在今天,小清河还大约生存有31种野生鱼类。清初,只多不少。

    当时的孝妇河定然有几分宽广,因为即使就在县城城郊,也没有架设桥梁,才会“有女子渡河而溺”。但肯定也不会十分宽广,否则定然有渡船来往,浅的地方,白天可以涉水而过的,晚上,则需提着灯笼再走。

    渔夫为何会到淄川县城来,和渔获的销售相关。

    尽管现在河流污染了,但只要不是赤贫,顿顿吃肉不难。在河流污染之前,鱼就不是一般人想吃就吃的了,雍乾时期清人马益著《庄农日用杂字》说鱼是财主日常饮食才吃得起的。渔夫捕到的鱼,售予城市十之七八,售予乡间仅二三。淄川县东西两关有集市,孝妇河自城西绕城而过,估计许姓渔夫的鱼都是在西关卖出的吧。

    明代山东运河沿岸的城市已经有专门的街市,如山东德州,“鱼市,在西门外(嘉靖《德州志》)”。德州因为运河在明清属于交通枢纽城市,贸易繁荣;淄川县城不大,是否会有鱼市不知,蒲松龄家在东关外蒲家庄,但是蒲松龄的外甥赵金人家在西关,蒲松龄和赵金人、金昆皆有交往,也许是他们告诉了蒲松龄许姓渔夫的故事。

    �假若蒲松龄自己到了西关鱼市,却不一定能见到许姓渔夫,忙碌一夜的渔夫一定是早早的将渔获给了牙人,回去睡觉了。清代《山东通志》描述:“关厢士民杂居,商贾辐辏,营机利,多驵侩。”关厢,说的就是城门附件。

    英国人斯当东沿着运河经山东去北京,汇编了《英使谒见乾隆纪实》,记录运河边湖泊沿岸生活着许多以打鱼为业的居民,是这样描述的,“湖和沼泽使得运河沿线有些地方无法耕种,在这些地方当中,只要有一小块干地,马上那里就挤满了简陋草舍。这些人主要以打鱼为生,用鱼同外面调换日用必需品”。

    我们前面推测许姓渔夫没有自己的耕地,运河两岸是山东最富庶的地区(局部穷山恶水出强盗,请勿细究),以捕鱼为生的渔夫尚且只能住在简陋的草舍,相比淄川城北的老许也是这种状况吧,毕竟他没垄断孝妇河的捕捞业,还有许多竞争对手,只不过他的技术要好一些。

    为何要夜捕呢?想来有几个原因,古时保鲜不易,夜捕天明即可到西关集市售出,新鲜,则售价高,还可以顺便买些日用,蒲松龄是这样写的,“明日,许货鱼,益利,沽酒。”;二来,孝妇河靠近淄川县城,且距离新城不远,两岸人烟辐辏,白天鱼儿受到惊扰,比较难以捕捞;第三,还是斯当东,记载了微山湖渔民新奇的捉鱼方法,“在船的一边按上一个漆成白色的木板和船成四十五度的角度,向水中倾斜。在明月之夜,月光射在这块白漆板上反映在水里,好似水的波动。鱼以为是食料,纷纷往木板上跳,渔民用绳把木板拉上来把鱼扔在船里”。

    许姓渔夫总是满筐,有勤劳的因素,也有技术秘密吧?孝妇河那时尽管没污染,鱼也不是那么好捞的,否则他人怎会“迄无所获”呢?

    尽管如此,许姓渔夫也始终没有攒够钱回许家村去买地盖房,而是一直在淄川城北打渔,所谓久走夜路必逢鬼,走水路也一样,遇到了王六郎,分享了他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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