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朱艳华坚持分享第1217+20天
反馈的过程当中咨询师除了要倾听,回应当事人,还要以目标例外、小步骤进展的观点透过赞美、桥梁、建议的方式来催化当事人愿意尝试的动力和方向。
反馈代表着咨询师对晤谈过程理解回顾后的归纳摘要。提供反馈考量的原则首先要找出是建议底线,重点包括目标设定的良好程度、例外的程度和形式、当事人与咨询师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解决之道的动机,意愿和努力程度。不确定底线时,倾向于较为保守的选择。咨询师要谨慎且真实的表达反馈,并观察当事人是否同意接受。
一个重要的反馈态度就是“实验性质”的态度,提出一种测试性的行动而不是非做不可非如此做不可的作业任务。
咨询师需要将建议视为提供给当事人的一种试探性的回应与刺激,由他自己决定如何运用激发自己产生尝试性的行动。
建议的实验性反映当事人究竟需要什么才能变好。而不是所谓的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辅导预设。
实验精神就是以开放性的态度认识发现当事人最愿意接受的辅导方式是什么?采用什么样的策略会对他来说是最为有用的?
同时也暗示着对方需要透过行动结果来认识自己什么目标是最合适自己的?什么样的策略是是自己最容易做到的?
“什么时候再次接触晤谈对你是最有帮助的?”证明咨询师相信来访者有能力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当然当事人有所质疑,就需要加以澄清说明。直至当事人对咨询师或自己的能力变得更有信心,然后确定下次会面的时间。
总之实验精神处处透露着尊重,以及身后一步的引导。具体怎么做?要不要做?做到什么程度都由来访者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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