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换季,我整理了一下鞋子,发觉有多一半都是很久以前买的高跟鞋。它们静静地躺在柜子最偏僻的角落里,如同被打入冷宫一般,很难再得到我的恩宠。
我盯着这些鞋子看了老半天,那些高跟鞋同丑陋的平底鞋混在一起,更加凸显了其美貌。凝视良久之后,我长叹一声,哀怨地将它们收入鞋盒中。
年纪小的时候,总是偷穿妈妈的高跟鞋。我妈对穿着打扮不甚上心,只有一双尖头高跟鞋,穿上后会有种脚被足足拉大了一码的感觉。即便如此,妹妹和我也为了争穿这双鞋打得鸡飞狗跳。
参加工作后经济独立,我对高跟鞋的欲望如火山喷发一般难以遏制,一双双形态各异的高跟鞋被搬回出租屋。
想想看当时真挺拽的,低于5厘米的高跟鞋都无法进入我的视线,7厘米的高跟鞋我可以穿着去爬山,年轻真好。本来我个子就不矮,穿上高跟鞋后更是秒杀了一众身高不尽如人意的男同事,那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啧啧…
后来即便怀孕,我也没有完全舍弃掉高跟鞋,3厘米的鞋子陪伴了我整个孕期。那时候想法很单纯,抛弃掉颓废臃肿,我要做精致漂亮的时尚孕妈。
直到生完孩子后遭遇的一场事件,使我不得不告别了高跟鞋。
那时我在偏僻的乡镇办公室工作,下雪后美滋滋地穿着高跟鞋穿过小院去给领导送文件。出门后脚下一滑,晕晕乎乎地就“飞”到了花坛中,还好穿得厚,不然得被那些月季花扎上一身的刺。
我自己没觉得什么,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准备离开。领导听到动静后探头朝外望了一眼,立刻大叫起来:“哎呀,小万你没事吧。”
得益于他的大嗓门,不出十分钟全单位都知道我摔跤了,领导为此还破天荒地恩准我下午3点半便回家休养。这次摔跤事件不光丢了人,左脚踝还总是隐隐作痛,再穿上高跟鞋走不到几步路就感觉脚腕极其不舒服。
为此我不得不告别高跟鞋,把它们收藏起来时我在心里默念:“总有一天朕会重新召你们回宫的。”
这是场漫长的告别,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勇气回归高跟鞋靓女的行列。平跟鞋显然没几双好看的,不论是搭冬天的羊绒大衣还是春天的风衣,怎么看怎么别扭。
看明星的红毯走秀也是如此。那些颜值超高的男明星,上身穿西装脚蹬运动鞋,自以为酷炫狂拽不走寻常路,总感觉差了点意思。
“优雅”和“休闲”本就泾渭分明难以交融,西装就应该配皮鞋,风衣就应该穿高跟鞋才能走路带风嘛。但架不住平跟鞋舒适度高啊,无奈之下,我现在也走起了这种混搭风。
今天上班时,遇到一群有演出任务的大妈,围着大红围巾,睫毛跟鞋刷子一样长,个个足蹬恨天高。我羡慕地跟在她们后面,特想拦住一位询问下穿高跟鞋的感受,但是看人家足底生风的模样,也就知趣地没往前面凑。
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穿运动或休闲鞋的年轻人,反而上了年纪的人们,脚踏高跟鞋“噔噔噔”如履平地。
为了证明自己宝刀未老,我从存货堆中扒拉出一双高跟鞋,试图重现当年的雄风,结果却大失所望。
仅仅一上午的时间,我的小拇指被挤出了一个透明的大泡,然而我并没有走多少路,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工位上翘着二郎腿舒舒服服呆着的。看来许久不穿高跟鞋,我的脚掌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无法适应高跟鞋那险峻的环境了。
心疼我花在高跟鞋上的那堆银子,今后还是得跟它们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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