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忘记的,永远都忘不了。
记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
比如,小时候,在我的老家东北,那种过年都不一定能吃得上,腰条儿象极了月牙儿,身上穿着一层厚厚的衣服,颜色焦黄儿焦黄儿的,叫香蕉的那种水果。
我是具体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吃了第一根儿香蕉,真是记不得了。
印象中,好像自己吃过,又好像见过别人吃。
但是,把自己攒下来的几毛钱拿出来,在什么时候,哪个店铺,买了第一根儿,什么颜色,什么形状的香蕉,却历历在目。
那是一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小铺,是东北人对小卖部、小食杂店和副食品商店之类地方的统称。
改革开放之前,那些地方,归饮食公司直管。
响当当的一个国有企业。
能端上这种地方的饭碗,绝对不是一般人。
站在柜台后,纯白色的工装一上身儿,立马变身为三尺柜台那片儿江湖上绝对的权威。
一年四季,只要推开小铺的大门,乌央乌央的顾客,总是把除了摆放整齐的货架子和柜台之外的空间,挤得满满当当。
眼尖手快经验老道的服务员,总能从不习惯于排队,乱哄哄的人堆儿里,分辨出先来后到的顾客。
别看挤挤擦擦的人,都把自己的胳膊,能伸多长,伸多长,恨不得把自己手里的钱,举到服务员的眼皮子底下。
但是,服务员先收谁的钱,后卖谁的货,鲜有差错。
偶尔也会有“炸窝”和“乱营”的时候。
为了个谁在先,谁排后,出现争争吵吵的状况,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
无外乎,也就是两种情况。
一个是,不想按先来后到规矩买,另外一个,就是没按先来后到的规矩卖。
不是没有规矩,而是不守规矩。
炸窝,乱营,也就成了随机出现的必然。
那个时候没有网络,也不可能把有些人,由着自己的性子,破坏公共秩序,加塞儿插队的种种丑陋曝光于天下。
大不了,女人之间,扯着大嗓门子,吵吵八火地试图用自己的“音量”,压制住对方。
男人之间,一般常用“你瞅啥”,“瞅你咋地”开场儿。音量不一定要大,但是气势一定要强。
理直,才能气壮。
东北人不一定非要动嘴儿讲,但是,没理儿辩三分儿,这种事儿,东北爷们儿,也不屑于做。
偶尔,也有场内解决不了,在场外拉开架式解决的时候。
无论哪位鼻青脸肿,都很难见到双方,再返身回来。
与旁的柜台服务员不同,卖肉那个柜台上的服务员,手中的权力,可属实不小。
手高手低之间,就把肥肉多、瘦肉少的那块肉,割给了自己的熟客。
极度缺乏食用油的年景儿,得块肥肉,回家炼一碗大油,足够一大全家子人,吃一阵子了。
夏天,炖个豆角。冬天,炖锅酸菜。
用大油在大铁锅里炖出来的味道,总是格外香。
小铺里,总能遇到喜欢喝酒的人。
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千篇一律的动作:从兜里翻出几角钱,打上一两提漏儿60度的烧酒,(提漏儿从一两的,二两的,半斤的,再到一斤的都有)倒在蓝边小青瓷碗里。
有些时候,没有人注意喝酒的人,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把酒喝干,让酒碗见底的。
甚至于,一缕酒香掠过之后,喝酒那人,好像是从你身边飘过去的。
我第一次买的那根儿又弯又黄的香蕉,就是在距离我家门口,不足百米的那个小铺里,花了不到两毛钱买的。
至于,是一毛几?
真的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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