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可以用“丰富”,也可以用“复杂”来形容的生活,会使每人都有惨痛的生活经历。惨痛的生活经历,是博取同情的资本,“卖惨”自然会成一部分人的日常。
我也很惨,父母婚姻不幸,家庭经济贫困,家庭地位低下,经历无数欺侮,经历寄人篱下……一数一大把。
但我很少“卖惨”,早些年是因为羞于启齿,长大后是因为理解。
“他人即地狱”,人是人性和环境的产物,大多数人,处于特定的环境,必然会做出特定环境刺激下的行为——我家里穷,我父母没地位,邻居小孩欺负我不仅不会有像样的惩罚,而且还可以彰显他的高人一等,如此经济的事,他为何不为?
理解了这些,我对那些伤害过我的人不会有恨意,那过往的经历也不会给我带来惨痛的记忆,我为什么还要去卖惨呢?
我不否认,那惨痛的经历会塑造我的性格,比如恐惧、逃避冲突和争执,但我不会愚蠢到不去解决我的恐惧、逃避,而去憎恨过往的经历或过往经历里的人,因为我已经理解了它(他)们。
卖惨,除了为博取一般的同情外,还有种更恶劣的情形——借往日的“惨痛”,显今日的荣耀——“你看,曾经那么苦难重重的我,今天却如此光鲜地站在众人面前”。这使往日的经历,成了今日炫耀的资本,这种消费苦难的行为,且不说是对今日仍在苦难中的人的麻木和冷血(挣扎出苦难的人,应该对仍处苦难中的人施以援手,而不是去消费它),它是一种以外在成就来异化自己的行为——你所有的努力不该是为了爱好自己、完成自己、爱好世界?
这堆文字与“传统”出入太大,会让人不适。也不怕,本也没指望很多人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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