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文艺细胞的我总喜欢拿捏着小资情调。
就好像动若疯兔的我总想要再续长发作静若处子。
曾经十几年的长发及腰,在毕业时变成了齐耳短发。
两年后变得更短。
又按耐不住,开始留长,又总是嫌弃头发长的太慢。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总是喜欢问他“我去剪短发好不好”。
他说“不行”。
那时候我想着,等到可以盘发,就可以嫁人了吧。
这次不是两年,是三年。
我没有再问他,直接剪去了已可盘起的头发。
剪去了三年。
长发的故事,大致就是这样吧。
我一直觉得,我骨子里是喜爱古典的事物的。
三千青丝及腰,我却偏爱用发簪步摇。
从心底觉得,那才是女子的味道。
或是略松的盘发,款款堆在耳边,慵懒之意,倒是极适合这时节明媚的午后。
不然直接铺散在身后,任它随风而动。清扬飘逸之感,不若羽化升仙可好?
如今利落短发,虽然是满脑袋的轻松,却也让我雌雄难辨了吧,哈哈~
人啊,总是矛盾。
爱短发的容易打理,干脆利落,轻松随意。
又爱长发的温婉可人,飘逸柔顺,韵味十足。
等待长发及腰的过程也是极难过的。总有那么一个阶段怎么打理都不顺心,恨不得再次剪短,罢了罢了。
翻看儿时的照片,原来在弄青梅的年纪也有过极短的头发。隐约记得那次被强制性的拖去剪了已然及腰的头发。应该还难过了几日吧,毕竟那么喜爱。
可那时又是怎样渡过那段等待的日子的,却怎么也没有印象了。
果然我的忘性,从小便有,似乎还越来越严重了。
三千烦恼丝,古人诚不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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