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作为被告方,打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因为合同风险都是在合理范围内,所以,经济纠纷,损失点钱财,也就过去了。
讲道理,人生还从没有打过官司的我,经过此次官司,也着实让我感到特别无语。一度认为,很多立案,纯粹是沟通就能解决的事,愣是有人喜欢把事情搞大。
对方请了一个律师,具体专业程度,有待考究。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就是合同里白纸黑字,对一些内容进行了规范。结果,她愣是抱着改合同的想法让事情变大。法官直接给她说,这样违法,无法满足她的需求,并一再警告她这样做,被告方是可以追究,再告她,而且100%能胜诉的事情。
当然,因为疫情,所以,也无法前往过去开庭,只好通过视频来完成的。令人遗憾的是,有部分声音听起来模糊,所以,也没具体听明白他们用家乡话沟通的细节。
讲实话,这起纠纷在理的是作为被告方的我,但是,人家就是要立案来争取她所申诉的利益。最后,感谢国家司法的公正,也感谢公正不阿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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