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主体
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科负责具体执行。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2.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情况。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四)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管理情况
1. 监督检查从业人员聘用前资格审查,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2. 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基础档案资料、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违章记录情况。
3.检查监督驾驶员、押运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4.车辆罐体定期检验情况。
(四)监督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运行和监控情况。
(五)监督检查“三违”投诉举报和处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整改和治理情况。
(七)监督检查企业文化建设及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体系(预案、队伍、演练、物资)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九)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报告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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