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据了解,2018负面清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并单独发布。2018年版负面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而在服务业开放中明确提出,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新一轮开放将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力量注入新动力,有利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从2018负面清单了解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负面清单仅剩5项,涵盖
新闻出版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
电影制作、发行、放映
文物保护
文化娱乐
另外,还有一些行业负面清单内容涉及文体娱领域,如:
制造业中
印刷业要求出版物印刷需由中方控股。
其他制造业要求禁止投资宣纸、墨锭生产。
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
咨询与调查方面,市场调查仅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需由中方控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
研究和试验发展禁止投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