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时,一直想写一篇有关青春的小文,以纪念我的青涩华年。现在着手又不知该如何表达,可能那种感觉久了、远了、淡了,以至于我在努力回忆时,他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
青春时代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莎士比亚
再见,青春我所就读的育英中学,是一个民办学校,座落在县城偏辟的犄角旮旯里。依稀记得那里有兵哥哥,有万条垂下绿丝绦,有一大片小树林,也有颜色鲜艳的花朵,还有两株葡萄架,上面结着一大串一大串的紫葡萄。这在当时,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孩子眼里,应该算是景色秀丽,风景怡人了吧!
再见,青春学校里的学生,几尽都是中考落榜,分为一班英语班和二班俄语班。英语班的学生学习还好,我们俄语班则多才多艺,有情歌小王子、Beyond主唱小林、搞笑反串三迷糊、郎嚎三人组……但是逃学、罢课、打架也时有发生。
再见,青春那些年,我们高中老师的至理名言:
数学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一班的人写一下,二班的人就算了。”
地理老师的口头禅“谁不读书,谁代害;粗心大意,害死人。”
历史老师总被我们气得跳脚,“你们是高级知识分子,我水平太浅,教不了你们。”
物理老师长得圆圆的,胖胖的,喜欢站在教室门口观察着每一个人,然后开始他的长篇大论:“我觉得吧!……”
是我们这群人见证了育英的存在。无论时事怎样变迁,面容怎样改变,只要看见他们,就会想起那段最美的时光。
再见,青春我清楚地记得同桌小张,带着感冒的我去买药;记得志灵抱着他最喜欢的吉他乱弹;记得非典让全班封校;记得和秀花漫步在雨中;记得高考时学校食堂改善伙食;甚至记得隔壁班男同学的名字。
我说我忘记了那个陪我走过5年的他,你信吗?连我自己都不信。
18岁那年,我喜欢上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
那是一个夏日洒满阳光的午后,上课铃声响起,一个抱着蓝球的男生踢门而入。汗水从他的额头滑下来,滴在地上,阳光正好从外面打进来,像似闪烁着万道光芒,那一刻一定格就是一辈子。
我不清楚我们后来为什么会交往。只觉得自己是个微乎其微的小人物,不怎么合群,又孤傲冷对,唯一的可能就是班里的女生太少。
他和我第一次约会时,穿着一双黑色正亮的皮鞋从远方跑过来,说:“出去玩吗?”我当时紧张得满脸通红,头也没敢抬。只觉得那一刻,好像过了整整四个春夏秋冬,刚好折满一大一小两瓶千纸鹤。
那段一起走过的时光是珍贵而快乐的。
他会把自己好不容易积攒的40元硬币,给我买件淡蓝色的棉袄。
他会因为想念,穿着溅满水泥的衣服,骑车大老远来看我。
他会因为和异性说一句话,而不开心。
他会因为我牙疼,一晚上不睡觉地陪着我。
他会因为我觉得应该好好学习不理他,躲在大门口流泪。
他会因为没钱俩人从县城一路走回家,对我说:“要是我有钱,你就不用跟着我受这种苦了。”
他会因为高考填志愿,怕我离得远,自作主张给我报了集宁师专。
他会因为分手,难过得不吃饭不睡觉,泡网吧!
会因为约定,只听张学友的歌。
……
我总记得他对我的好,所以在后来分手时,也没有丝毫怨恨,只希望各自珍重。
那些个纠缠、寻找只源于在乎,我想他应该明了。后来在漫漫的婚姻生活中,才逐见真知:有些人,终因不适合,成为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让你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再见,青春再次见面时,在一次高中同学聚会上。我们已然各自成家,不复曾经的模样。他变成一个胖子,18岁的底片瞬间破碎坍塌,相见亦不如怀念。而我刻骨铭心的,永远是那个当初的少年,和现在的他毫无关系。
再见,青春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其实每个人怀念初恋,只不过是怀念自己青春的岁月,而他刚好出现在你那段岁月里。
而回忆是条长长的路,越往里走,你越会发现,过去的那个你,早已消失不见。
而现在的你却是一个崭新的自己,虽三十五六,仍有更高精神层次的追求,有爱人相伴,有女儿绕膝,此生足已。
以此文纪念我青春的岁月,再见,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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