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女生她很喜欢看书写文章。
记得那时爸爸妈妈不给手机玩,总是叮嘱要好好学习,她乖巧地点头,实则在庆幸藏好的课外书没有被发现。她最喜欢的课是语文课,因为老师总会讲诗词歌赋,风花雪月还有儿女情长。她的语文成绩常常令人羡慕,很多人问技巧,她说全凭兴趣,其实这是一句实话。
记得那时大家在操场上谈天说地,有人问她有什么梦想,她说她要当一个写手,把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全都记录下来,还有人笑着拿笔让她签字,说要未来的大作家签名。
记得那时同桌在秀恩爱,她边吃狗粮变表示不满,同桌笑着说:“你这么擅长写文章,可以出一本书叫《那些年吃过的狗粮》。”她笑呵呵地答应,说结婚就送一本书,份子钱不给了。
她把这些称为“初心”。
现在那个女孩还好吗?
她上了一个不好也不差的大学,每天拿着手机联系各种各样的人,明明不愿意却偏偏要维护好自认为重要的人际关系,电脑放在书桌上正在追男神最近演的剧,好像忘了当初买手机买电脑是要好好学习好好写文章的。
她偶尔也会去图书馆,常常玩着手机刷着八卦一天就过去了,而桌子上的书好像并没有翻几页,当初那如饥似渴的热情不知去哪里了,她偶尔写文章,不过目的没有那么单纯了,有时在简书上更新文章,更多时候关注的是有几个人评论有多少个赞。
她是一个小小班委,常常要写一些工作总结,感想心得,文章里总会出现“不忘初心”这几个字眼。有一瞬间她愣住,“不忘初心”这几个字到底值几个钱。
爸爸妈妈认为写文章赚不了钱,那个努力反驳的自己去哪里了,同学拿着笔找她签字,那个豪情壮志的自己去哪里了。
那个女孩就是我。
趁着周末,我去图书馆了。把手机关机,泡了一杯茉莉花茶,不冷不热的温度,在明媚的阳光中,看一本我喜欢作家的书。
仿佛又回到了那时,爸妈不在家,我无所顾忌地认真地看完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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