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兴曾遇见过他,虽然现在偶尔想起,也会遗憾当初没有把那份高兴告诉他,连带着那份喜欢,都偷偷埋在了看向他的眼底。
归根结底,还是我太理智,太自卑,又太清醒,人人都说喜欢就要去尝试,哪怕要掂起脚,离他近了,空气也会变甜,但前几天看《飘》,看到书上说,两个不一样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突然懂了。
我和他就是不一样的人,我从来都是得过且过的性格,不会去纠结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也不会去认真思考英语单词时态的变化,浑浑噩噩到连感情都可以从指缝中轻易溜走。
薯片要不要吃?哪道题不会?下课干嘛去了?怎么哭了?低头,你鞋带开了!快看,外面的云好好看……
每次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些关于青春的问题,这些问题就会越过所有记忆,冲到最前面,甚至他当时说这些话时的语调表情动作,我通通都记得,像个在海边捡贝壳的孩子,会自豪的跟大人说,这是我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捡到的。
幼稚极了,可笑极了,但也幸福极了。
幸运的话,可能以后还会出现一个男孩子,会让我吃饭的时候想着,睡觉的时候想着,偶尔开个小差,想得还是他。
我是不常心动的,一动就是整个青春。
对他的记忆深刻到了肌肉记忆,有时在街上看见一个拎着和他当年用的水杯形制颜色相近的人,眼睛会跟着看好久,就算脑子里在叫嚣停下,眼睛也不肯收敛半分。
有时候也会庆幸,除了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份感情,这就是我一个人的感情,有多浓烈,有多难忘,都是我一个人的事,要是有一天,它淡了,没了,世界上也只会少一个暗恋而不得的人,那是很好的事。
其实我没有过痛苦的时刻,大概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开始,就不会伤心难过,以前数学很差,考四五十分是常事,心里也就默默接受了这一事实,暗恋也一样,知道是无疾而终的喜欢,也就不会去纠结有没有结果。
有一个喜欢的人,是很高兴的事,看着他的后脑勺都会笑的那种高兴,和他错同一道题也会开心的像个傻子。
性格原因,不喜欢拿到手里的东西,就喜欢看天上的星星。
可我的夜空,只有一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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