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六集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播出。该片播出后,立即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
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面对社会阶层剧烈变动、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的现实,如何科学调整利益结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凝聚社会共识?法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想的解决方案。可以说,法治是我国发展的必然,更是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战略选择。
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路径,标定航向。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和系统安排,涉及56类改革大项、336个改革小项。如此繁重的改革任务,历史上从未有过,也没有先例可循,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也就是说,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必须经受住法治的检验。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和最后防线。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但这与社会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刑讯逼供、证据不足等造成的冤假错案,比如呼格吉勒案、聂树斌案等,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鉴于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防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最高法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公布防止冤假错案、人员分类管理、立案登记制等65项改革措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必须坚守的核心价值,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弘扬。我们应继续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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