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书上看到一个词:信仰。
书中对信仰的形成做了个很形象的比喻。假如你的最初想法是一张桌面,那么把想法变成信仰,就需要至少3根,4根更好,甚至更多的桌腿。这些桌腿就是支撑和稳固你的想法的经验。
一旦信仰初成,就有了锚定效应,你会无意识地寻找到更多的桌腿来加固你的信仰。所以,信仰的力量巨大,有的甚至能贯穿生命的始终。
想要换掉一个信仰,就要先一条条拆掉支撑的桌腿,等全部拆掉,信仰自然就破灭了。不过,这并不容易。世人都喜欢被填满的感觉,有一个总比没有好,管它是金玉还是败絮,有谁喜欢空落落?
人的观念难改,也是这个原因。
可今天的我却懵逼了,自问了一下:先别管好赖,你的信仰是什么?眼珠子转了好几圈,硬是找不出一个囫囵个的来。
不觉间,浑浑噩噩已过了而立之年,家未成,业未立,连信仰都不知在何时戒了。
虽命如蝼蚁,渺若尘埃,却也有过情爱,有过创伤,人生的庸常与狗血,该经历的也都历遍了。把回忆翻页,曾经的梦想与热望,却还是没绕过一个人;曾经的信仰却也没绕过那两个字:爱情。
曾经的暖,如今的凉年少时,有谁不听张信哲。听他在《信仰》里唱:“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我爱你,是多么温暖,多么勇敢的力量……爱是一种信仰,把我带到你的身旁…”
你来,你走都没关系。爱情这条路本来就是人来人往。因为爱,来了;因为不爱,又走了。谁也不是非要为另一个人负责一生。
一生一世的爱情当然有。当杨绛遇见钱钟书,王小波遇见李银河,奥特曼遇见小怪兽…爱情变成了彼此的粘合剂和催化剂,他们一同朝着更高级更美好的目标前进。
所以最好的爱情中,两个人的心灵和思想是要同步的,而且要有超越爱情和生活的更高追求和大情怀,才不至于陷入小情小爱和生活的一地鸡毛中无法自拔,徒然消耗生命。
像那谁谁说的:爱的时候是真的爱,说过的情话也是真的;可是不爱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了,就别再死拿着当初的承诺找那个人兑现了。走掉就走掉了,说明不适合,喝顿酒哭一场就好了,歇歇或者往下一站走,不要姿态难看的非要找他/她求个1234。
看客最清醒,因为事不关己。可是很多人,包括曾经的自己在内,身在局中的时候一样的看不破。走掉的人已经远去,剩下的那个却还在原地等。你错拿着爱情当信仰,以为可以一直仰望,以为只要虔诚,只要念念不忘就必有回响。可是,在感情里,不存在等式,也不存在是非对错。
虔诚就会有回响吗?我知道,抽掉一个个桌腿很难,尤其是第一根,可能要消耗你的全身力气。你心里一直坚守的东西会轰然倒塌,就像塌掉的是你的整个世界,你宁愿要假象和摆设。
可是时间久了,它真的会长在你的身体里,散发出特殊的气味,赶走其他更好的,真正对的那个人。
你有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他/她的周身像被一层看不见的气笼罩着,头顶上清晰地写着四个字:生人勿近!这就是了,你是不是其中一员?
写到这里,我虎躯一震:赶紧检视了一下自己:还好,还好,我脑袋里爱情那一块是空的。
空的,还可以往里面填好东西,总好过塞满了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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