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热点,首当其冲的是山东辱母杀人案。由《南方周末》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舆论哗然,呈铺天盖地之势。具体报道内容就不累述了,一时间,评论爆棚,热文纷飞。这起案件,由于黑社会无视法律的无耻嚣张的行为,民间高利贷可怕的利息以及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法律判决不公正,深深刺痛了民众的心。群情激昂,网络瞬间变成伸张正义之地,人们开始质疑法律的公平公正,焦虑和不安的情绪蔓延,民众集体发声:法律能否保护我们的安全和尊严?
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人物背景等等不知真假的真相与细节也一点点的浮出水面,大概看了一下,其实并不感到惊讶。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先例,社会不良之风也屡禁不止。不知道是自己变冷漠了,还是因为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疼,辱母杀人案还在继续,未有定论,希望法律公平公正酌情处理的同时,也留给了我们深深的思考,这把刀,该不该捅过去?在对法律寄予厚望希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的同时,是不是自己也该保护好自己?
古代的侠客快意恩仇,一把复仇之剑所到之处片甲不留,大快人心,作恶之人,人人得而诛之。可现如今,坏人虽死有余辜,我们在感觉大快人心的同时,这个家庭将来要面对的问题,谁又能感同身受?如果你是这位母亲,你会希望孩子怎么做?
先不论黑社会的背景,敢出来放贷敢如此嚣张,断不会是清白之人,亦不论被大家挖出来的肇事逃逸的“前科”,在众多评论和还原事实真相中,明显的黑社会作恶应该不是第一次。而一个当地人明知道黑社会的手段,还去借高利贷,难道她就不会考虑到后果么?如此导致后来一系列伤钱,受辱,孩子伤人等等悲剧的发生。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能把自己和孩子放到如此境地?可怜孩子被卷入大人的利益纷争,忍无可忍拿起了刀,作为母亲,我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心情。我要说的是:当你的能力撑不起你的野心的时候,请不要做这些后患无穷的事情。
我一直不喜欢士可杀不可辱这句名言,古有韩信胯下之辱,勾践卧薪尝胆,终成千秋大业。可当遇到自己的母亲受辱,一个风华正茂的血性男儿,孝字为先,情急之下拿刀伤人,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做法,换做是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捅下去。可如果拿起刀的是我的孩子,我是断然不希望他捅下去的。无论这把刀燃烧的是正义还是仇恨。
我深深觉得岁数越大,身体中那股血性越来越少。初中时,同学一句脏话捎带母亲,手起掌落,毫不留情。后来大了,看到母亲受委屈,亦拳脚相加,满手血痕。可现在,只希望母亲平安健康,哪怕吃亏,也不想让她再辛苦的为家庭为我奉献。避免和远离冲突,把一切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我是太安逸了么?才会有这样想法么?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才为我们创造了和平的新生活,人们如果都和我一样是不是恶势力就更加肆无忌惮了?我呢,也痛恨黑势力,也痛恨执法人员不作为,也对不公平的裁决感到失望,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手起刀落。只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作为一个吃瓜群众,我是希望类似案件将来可以避免,坐等二审判决, 希望公义未死,良知还在。
评论中有好多人回复,换做是他,他会把这十一个人一个个的弄死。我就想问,大哥,你是在开玩笑么?请问你是打算怎么弄死?先不论这些人的品行如何,除了为首的性质恶劣,这些人本来就是地痞无赖,早不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人性,又有警察撑腰,早目空一切了,他们就是干这个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钱,手段必然越龌蹉越刺激越兴奋,最终,作恶者失去生命,人人拍手称快,可孩子的一生怎么办,母亲的一生又该如何度过?
社会上因为小小的冲突导致失去生命的屡见不鲜,前几年呼和浩特天桥杀人案,不就是因为几元钱丢了性命?还看过一个案例,说有一对情侣归家途中遭遇抢劫,女的大骂男的懦弱没出息,男人冲上去和歹徒搏斗,结果东西也被抢了,性命也丢了。士可杀不可辱是不是就比忍一下更有意义?我呢,不知道究竟哪种做法是对,或者哪种做法顺意民心,这个刀究竟该拿起还是放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和做法。自古忠义难两全,拿起来是个汉子,放下去就是怂包,总有人觉得痛快也总有人扼腕,不过是可怜了孩子。
遇到这种事情,实在躲不开,逃不过,求助无门,忍无可忍,无需再忍,退到无路可退的时候,反抗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由此引起的社会效应,杀鸡儆猴,法律也会重新审视它的公正性,执法人员也会有所警惕,黑势力也有所忌惮。只是不知道留给这个孩子的结局是什么。法律社会,即使情有可原,可难逃其责。希望可以酌情处理。
我不是律师,不懂法律的细节和条款,不懂提出古往今来的案例来为孩子发声。我也不想去评判执法人员渎职,自有审判者和民众的眼睛紧盯着事情的结果。我也不想去批判黑社会猥琐的手段,只有法律细化,健全了,这种事情才会减少,才会对恶势力震慑。我只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期待法律保护之前,就保护好自己,有那个金刚钻,再去揽那个瓷器活,如若没真才实干,就省点儿事。
刀,该拿起还是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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