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中时,学过一篇课文取自《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蓬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当时在老师的引导和指导下总结这篇文章的中心意义,还会写出个人感想,让还是小小少年的我对《红楼梦》这一古典文学有了第一次的认识,也让我对封建时期的官场进行了解,算是人生第一次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认知。想起那时候每个同学写的个人感想,甚是年轻气盛,后来都悄悄的看起了《红楼梦》,认识了多情多才爱淘弄水粉胭脂的宝二哥哥、爱流泪的林妹妹,更有漂亮能干的宝姑娘,还有更多充满青春气息的小姐丫鬟们……
更有上千上万件大大小小的事情,但《红楼梦》却用一个回目写了一刑事案,就是有名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成年后进入社会N年后重读这个案件,发现更多有趣的细节。
用现代文本形式重现一下,更清晰的看看这个案件
案件:薛蟠打死冯渊一案
案由: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打伤人的刑事案件。拐子将拐来的甄英莲先卖与乡臣之子冯渊,因冯渊三日来娶过门,拐子又偷偷将英莲卖给了皇商薛家薛蟠。拐子准备拿两家银子逃往他省,没曾逃掉,被冯、薛两家拿住打个半死,两家都只要人,不要银子。薛家财大气粗、霸王样的薛蟠命人将乡臣之子冯渊暴打一顿,不想这冯渊三日后便死了。
案件的主要人物:
原告:冯渊,金陵本地一乡臣之子,自幼父母早亡,无兄弟,只一人靠微薄家产过日子。
被告一:薛蟠,皇商薛家独生子,人称“呆霸王”。
被告二:拐子,专业拐子人员,七年前将甄英莲拐走。
案件导火索甄英莲:英莲是姑苏繁华富贵之地的官臣之家,家庭经济殷实的甄士隐家的独生女。
主审官:贾雨村。曾经寄宿在隐士家隔壁“葫芦庙”卖字作文为生的湖州人,祖辈诗书仕宦之家,因家道中落,进京赶考,路费盘缠不够,耽误在葫芦庙。因甄士隐惜才,资助其五十两白银、两套冬衣,谁知他不辞甄士隐而别,进京考了进士,升了知府,其因“未免有些贪酷之弊,又恃才侮上”,“龙颜大怒,即批革职”。后,当了林黛玉家教,在送黛玉进贾府之时,托贾府之贾政的推荐,出任金陵应天府的肥缺。
书记员:门子,金陵应天府门子(门子:旧时在官府或有钱人家看门通报的人)。原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葫芦庙发生火灾这后,蓄发当了门子。

案件实情:
甄英莲五岁左右被拐子拐走,养到十二岁,因其容貌姣好,性情温和,这拐子就开始物色买家。拐子先是将其卖给乡臣之子冯渊,这冯渊十八九岁,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谁想一眼看上了英莲,要买来做妻,再不接交男子,决定找个好日子三天后接其入门。
拐子见冯渊三日后来娶,便第二日又偷偷拉出英莲售卖,被准备进京的皇商薛家独子薛蟠看上,便付银两买下。第三日到了,拐子本想卷款逃跑,没逃掉,被两家抓住。冯渊要接英莲回家当妻,薛蟠也只要人回家当妥,两公子都只要人,不要银子。使钱如土的“呆霸王”薛蟠岂肯让人,把英莲生拖死拽的拖走,命人把那个冯渊打了个落花流水,不想这冯渊三天后就死了。
原告诉求:冯渊家人到贾雨村的应天府状告薛蟠打死人之事,要其偿命。
贾雨村此时刚到任应天府,就接到了这件案子。原告已经告了一年的状,应天府竟没有敢做主审理的。新官上任三把火,贾雨村听了大怒,要立即为原告做主审理此案,被案边站着的门子使眼色儿,贾雨村何等聪明,和门子来与后堂细问。此门子乃是贾雨村落魄时寄宿的葫芦庙里的沙弥,他不光认得贾雨村,他更认得甄英莲。原告、被告他都知道,整个案件他都清清楚楚的。
原文这样写道:
门子笑道:“不瞒老爷说,不但这凶犯躲的方向我知道,一并这拐卖之人我也知道,死鬼买主也深知道。待我细说与老爷听:.......这且别说,老爷你当被卖的丫头是谁?”雨村笑道:“我如何得知。”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她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雨村罕然道:“原来就是她!闻得养至五岁被人拐去,却如今才来卖呢?”
门子道:“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她玩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痣,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谁料天下竟有这等不如意事,第二日,她偏又卖与了薛家。若卖与第二个人还好,这薛公子的混名人称‘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而且使钱如土,遂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拖死拽,把个英莲拖去,如今也不知死活。这冯公子空喜一场,一念未遂,反花了钱,送了命,岂不可叹!”
这英莲有一明显的胎记——眉间有米粒大小的胭脂痣,所以七八年后门子还认识英莲。这英莲算是贾雨村的恩人之女,因为当初他流落在葫芦庙时,甄士隐资助他五十两白银、两件冬衣,他才得以进京赶考,考取功名。


曾经我一直认为是这个敲下锤子的贾雨村的恶,仔细看过文本发现整个案件中起关键作用的其实是这个门子。因为门子对案件的来龙去脉了如之掌,他的意见对整个案件的判决起了决定性作用。
先看看这个门子的来历,书上这样写道:
原来这门子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
这几个关键句子:
1、一个小沙弥;
2、耐不得清凉景况;
3、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
这三个关键点把门子的履历交待得清清楚楚,沙弥把“门子”这个职业当做“生意”来看,他还知道这个生意轻、省、热闹。
门子在一步步的推动整个案子:
一、门子在刚上任的贾雨村要做个清官准备发签差公人立刻缉拿凶犯时,使眼色制止;
二、在贾雨村密室里,门子拿出著名的“护官符”;护官符的原文如下: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三、门子给贾雨村解读“护官符”的全部内容,并告诉贾雨村护官符里的四大家族与贾雨村这个官位的关系;
四、告诉贾雨村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还告诉他关键人物甄英莲是其恩人之女。
五、细致的给贾雨村分析案件的人物与其之间的利害关系,关建议和出谋划策的让贾雨村如何审案,如何结案。



原文这样写道: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应有名人犯,雨村详加审问。果见冯家人口稀疏,不过赖此欲多得些烧埋之费。薛家仗势倚情,偏不相让,故致颠倒未决。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虽说整个案件最后是这贾雨村敲响了那“法锤”,徇情枉法的结了案,但整个案件都是这个小沙弥在策划引导贾雨村。

甄英莲于这两个人,一是贾雨村的恩人,二是小沙弥门子从小认识的人。两个人都没有伸手救下这个可怜的女孩,而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直接将这个女孩推下了深渊,整个过程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与愧疚。要说狠,这个小沙弥门子比贾雨村更狠。

此门子虽然只在整部《红楼梦》中出现这唯一一次,但写得是非常生动、立体,曹雪芹把他作为了第四回的主角,但通篇下来曹雪芹先生却没有给这个小沙弥“门子”一个正式的名字。《红楼梦》一书作者共写有975个人物,有名有姓的达732人,书中不乏见名不见人的。
第四回的主角——门子,曹公为什么不给一个名字呢?
我想曹公写的这个门子,是写尽了天下所有的“门子”。
这个“门子”从古至今一直存在,他的名字千变万化,他的履历也是万种千样。
门子对社会底层人的狠,是没有底线的。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那个小鬼就把人缠死在了尘土里。
葫芦庙里小沙弥出来的“门子”,直接左右和推进的案子,此案就叫做“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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