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可能给很多行业带来冲击。比如,速录师可能会由于语音识别技术的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是《刘晗的法律思维30讲》的最后一讲,从资深法律人的角度对人工智能对法律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对律师而言:
人工智能可以替代的工作如下:包括:1.法律检索,2.合同审查,3.法律文书起草,4.结果预测。
在复杂案件中,人工智能能够发挥的作用就很有限。其原因是,律师的核心能力是连接法律与人。人工智能能帮助律师更好的研究法律,但不能帮助律师搞清楚人。比如,很多当事人根本说不清自己的诉求,律师的作用之一就是帮其梳理思路,找到诉求,这事人工智能干不了。
对法官而言:
人工智能可以迅速对简单的重复性案件做出高准确度的判决。
但对于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案件,人工智能确实无能为力。
我的思考:
目前的人工智能以大数据为基础,这就对原始数据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保证数据中没有杂质,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才可以将其作为判决的基础。否则,基于有大量杂质的数据,做出的判决是不准确的。
这也是目前专利分析面对的困境:专利中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专利,真假混同不清,甄别的成本极高。而分析的结论有用于否难以预见,也就是说,必然的高投入,只能带来低概率的成本收益,这个买卖不划算。
回到法律而言,如果想要人工的分析结果准确,需要对案例库进行筛选去噪。
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是黑箱推演,判案过程完全不透明。人不太愿意受机器的摆布,更不会想要听从机器的判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