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爱自己,爱自己玲珑的身段、妩媚的面容。我对自己没有太大的喜爱,倒是在乎自己的脚。
童年好伙伴说我的脚又短又肥,还肉嘟嘟,超可爱。可爱的脚,童年大多是光着的,村头巷尾、田埂上,赤着脚是乐的,小伙伴们都一个样,疯疯癫癫、无忧无虑,没有谁更高贵。天很凉了,野惯了的脚丫才套上布鞋。
母亲都是晚上纳鞋。冬夜里,孩子们都缩在被窝里,她一个人静静坐在火桶里,一下一下拉着麻线,一个又一个梦醒来,母亲还在煤油灯下,那时的夜好长。白天我乘母亲不注意偷偷在那硬邦邦的鞋底上试了试,天啊!麻线勒得我手指生痛,针还刺了我的手指。母亲做好一双鞋真不容易。我的脚偏偏特别废鞋,脚后跟像长了锥子,一双新鞋后跟很快就被磨破了,鞋也就废了。我为此很不喜欢自己的脚,看不出好伙伴眼里的可爱来。我宁愿赤着脚。
初中去镇里上学,风里来雨里去,雨后最缠人。乡下的泥巴路,没有三五天是干不了的。外面阳光灿烂,马路洁净,城里的孩子雨一停就能穿上鞋,干爽又温暖,轻快地在校园里飞;乡下孩子一双脚从早到晚捂在硬邦邦的胶靴里。穿着笨重的靴子干啥都不方便。我于是拎着鞋、赤着脚、忍着冻,赶在泥地里,踩着草垛旁腐烂的稻草、踏着牛屎猪粪,还时不时被躲在泥下的小石头干了脚,啊啊几下继续赶路。快到学校,在路旁的中干渠洗洗脚,又在裤管上擦擦,穿上鞋,像模像样走进教室。课下也能自由自在地踢毽子、跳皮筋,心想,做城里孩子真好。
天不冷时,穿着鞋,在乡下人眼里叫文屁冲天、装斯文。我在小伙伴眼里大概有点假斯文了。整天穿着鞋要上学,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和她们搅在一起乐,她们辍学了,放牛、抓鱼捉虾也忙得不亦乐乎。我多么喜欢赤着脚和她们一起闹,只是生活终是无情,她们一个个被说亲、嫁人、生子。我和她们越走越远,日渐生疏。我独自背着书包上学,喜欢穿漂亮的鞋,向往城里的多姿多彩,也渐渐融入城里。
周末回家,我照旧和母亲一道下田干活,光着脚插田、跪在田里割稻子。邻居看见我在田里,笑着问累不累,说我一点不像念书的。我考上高中,堂哥说,一天到晚不念书的疯丫头竟能考取高中,就像一个笑话。上高中,磨了许多年,在我的眼里才真的是个大笑话。所幸还是考取大学。
已在母校工作的两个老同学专程给我送来通知书。我正靠在大门框上,听邻居们唠嗑,看见他俩个从拐角出现,赶紧迎过去。连日的雨,门前的泥巴很乱,我的裤脚一高一低卷着,赤脚踩进乱泥里,他俩惊诧地看着我,我看着满脚的泥,囧极了,我的脚也囧极了,幸亏有个同学很机灵,笑着说,“瞧瞧,多厉害,你成了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啦!”多年后,突然想起这样的话语,依然让我热泪盈眶。
大学生活让人欣喜,日子却格外苦。多年的复读又要上大学,我掏空了家中积蓄,弟弟们又迅速长大,上初中、读高中,母亲把日子过得更紧,就连给她盼了多年的宝贝儿子钱也小气。我内心满是负疚,不敢乱花钱,不敢乱买衣物,女孩向往的美离我很遥远,也不去想。只是当好几个同学穿上白运动鞋时,我没能禁住诱惑,也冲动私自买了一双“炸弹”鞋,便宜货,看起来还不赖,很清斯。
那双漂亮的鞋让我吃尽苦头、丢尽颜面。革制的鞋,密不透风,捂坏了我的脚。脱鞋时,有味道,有直爽的室友毫不隐晦地喊,“小龙女,你的蹄子。”我只能装疯卖傻地笑,其实我心里想揍人。她们哪里知道我洗脚时,脚分分秒秒在痛,还不敢呲嘴,忍着的心又痛又恨。本想臭美,却付出痛的代价。她们给心爱的皮运动鞋刷上白鞋油,锃亮锃亮的,对我好似一种嘲弄。我的“炸弹”鞋是不用上油的。我的脚在那密不透气的鞋里闷过冬天,忍过春天。心里的爱和怨恨尽在脚上。
上班后,我毫不犹豫给自己买了一双纯牛皮皮鞋,几乎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样式很老土,我不敢太过奢求,得先让自己的脚过一过“小贵族”的日子再说。未来的日子,脸还素面朝天,脚却得到百般恩宠、许多爱。“臭脚”与我再无瓜葛。
只是再好的鞋都不能缓解我的脚寒。天一冷,我的脚就冷如冰块,窝在被窝里,我常把自己睡成一个球。老公喜欢把我缩着的脚拽过去,塞在怀里,我每每感动不已。
泡脚时,看着盆里肥嘟嘟的脚觉得它们长得又丑又好笑,老公非说它们长得可爱,好似好多年前好伙伴的话语,熟悉又暖心。我笑他还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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