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之前没能仔细看到协议内容,关于新娘结婚前拿出一份婚内协议这件事,今天我仔细看了下婚内协议,简直是花式作死。据说协议是新娘的闺密代为草拟的,对此我想说,协议中的绝大多数条款均为无效,你在网上随便搜一份协议模板都比这个强,如果闺蜜不是来搞笑的,那她本身就很搞笑。
其次,协议背后反映出的新娘的心态及为人令人反感。不是说婚内协议不能签,看过小郑同志以前写的文章的朋友都明白,我一向鼓励大家签婚前协议的,因为据我见过的案例,签了婚内协议的家庭往往更为和谐稳定。
但签协议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平等自愿,丧失这个大前提的协议,不仅对婚姻家庭无益,还会让人觉得你没有分寸,不知进退,甚至用心险恶。图中这种协议,李鸿章看了都想打人,你摆出来我该说你是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呢,还是签后就盼着离婚呢?如果说是前者,那就是蠢,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坏。
讲真,律师在草拟婚前协议的时候,都是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在场,或者确保双方认可相关内容的,并在法律层面上充分履行提示义务。像这种无效且伤害感情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失了智,草拟人半吊子,拿出来真是徒增笑柄。
郑良旭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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