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北京 晴
前段日子,我再次给他写了封信件,但始终都没有勇气邮走。一来我不知是否该不该寄给他,二来我不知他是否还在那里工作。
信是这样写的:
三年光阴,青春是一部看不完的电影,从头到尾却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A。
我喜欢A,自从那次偶然相遇开始,转眼三年多了。而此时,我才能对你说出。
A大哥,笑姑娘(这是我俩在信中使用的称呼)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你与众不同,现在仍旧如此。然而,现在你我却早已不在一座城市,也早已失去了联络。我不知道我们以后还是否能再见面,如果能的话,会在哪年哪月,又会在什么场合呢?
那时的你我,还都会像三年前那样的单纯、那样的只身一人吗?我无法想象。尽管,这三年来我们一直都未联络过,但我始终相信:这世界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如果有缘的话,我们定还会再见面的,只是,那时的你我是不是还是孑然一身?是不是都早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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