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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4):打开你的第三只眼

读书‖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4):打开你的第三只眼

作者: 故园蟋蟀 | 来源:发表于2019-02-05 20:23 被阅读45次
    读书‖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4):打开你的第三只眼
    “天哪,简直太厉害啦/可怕了/奇怪了/滑稽了……”
    “简直无法言喻!”
    “那种高兴无以言表!”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作品中总是这种句子可不行。

    你得想法设法把它用言语描绘出来,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才行。

    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武侠小说宗师古龙的两则片段来感受一下:

    九月九日。
    洛阳。黄昏。
    司空群扬鞭策马疾驰。
    ——《边城浪子》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
    黑衣,黑裤,黑靴子。
    手上带着黑手套。
    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带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欢乐英雄》

    描述可以使者亲身参与到故事中来。好的描述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技巧,这也是我们反复强调写作者一定要多读多写得重要原因之一。

    关于描述多少才合适这些问题,阅读会帮我们找到答案;而如何描绘场景,则只有通过大量的写作练习才能学会。

    开始描述之前,你首先需要想象出你希望读者感受的场景。

    描述的目的就是要将你脑海中呈现出来的场景写成文字,跃然纸上。

    描写不够和过分描写同样是很容易犯的错误。也许过分描写还更常见。描绘不足会让读者感到迷惑,仿佛近视眼看不清事物。而过度描述则会将读者淹没在细节和意象中。窍门就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度。

    描写要分淸主次,哪些值得多费笔墨,哪些不必。大多数读者并不喜欢那种事无巨细地描述人物外形特征及穿着打扮的写作风格。

    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却要落脚于读者的想象中。人物的长相、身形及衣着完全可以让读者来想象。比如,描写女主人公是个备受冷落的高中生,皮肤不好,穿衣打扮整一个时尚牺牲品。剩余的细节可以由读者自己的想象去补充。

    我们不需要一个个痘痘、一条条裙子都详细写到。毕竟我们都记得一两个中学时代的大输家;如果我们把记忆中那个写出来,读者脑海里的形象反而会会被冻结。

    好的描写通常由少数几个精心选择的细节构成,这就足以代表其他一切。

    【金牌范例】(斯蒂芬.金)

    下面的一段描述,是一个人物在“又见棕榈“出 场的情境。

    在一个明亮的夏日午后差一刻钟四点的时候,出租车停在了 "又见棕榈”的门前。比利付了车费,下车迈到人行道上,然后迅速扫视 周围,寻找马丁的踪影,但没找到。比利满意地走进门。
    跟第二大道的炎热和明亮一比,‘‘又见棕榈“黑得好似洞穴。吧台后面的镜子捕捉到一些大街上的光亮,在黑暗处犹如幻景一般闪 着光。有那么一会儿,比利所能看到的就只有这些,随后他的眼晴开 始适应环境。酒吧区坐着几个孤独的酒客。再往远就是餐厅的领 班,领带解开,袖口挽起,露出多毛的手腕,他正在跟酒保讲话。比利注意到地板上仍旧擻满了锯末,仿佛这是一家1920年代贩私酒的地 下酒吧,而不是21世纪的现代餐厅,里面吸烟尚且不许,更不可能随 口将烟萆啐在双脚间。还有墙上那些跳舞的漫画人物——都是八卦专 栏上的漫画形象,画的是城里著名的政客骗子以及新闻人物,那些人早 已退休或是醉死,总之都是些不大认得的名人——仍旧欢呼雀跃直上重 霄。室内弥漫着煎牛排和洋葱的香气。一切照旧,从未改变。
    领班走上前来。“您要点什么,先生?我们六点钟才开始供应晚餐,不过酒吧——”
    “我要找里奇.马丁,”比利说。

    【解析】

    在纽约,第二大道上一家名叫“又见棕 榈”的牛排馆是斯蒂芬.金最喜欢的餐馆之一。他决定要把小说中的一幕场景放在这里。

    在动笔写之前,作者花一点时间,从头脑里调出那家饭店的形象,根据记忆勾勒出画面,呈现在脑中的视线里。

    作者要做的就是动用所有的感官。在想到“又见棕榈”的时候,首先浮上脑海的四点是:

    (1)酒吧区很暗,吧台后的镜子捕捉并且反射到大街上的光,非常明亮,形成 鲜明对比;

    (2)地板上的锯木屑;

    (3)墙上那些别致的漫画人像;

    (4)煎牛排和鱼的味道。

    作者本可以想得出更多内容(记不起来的可以虚构——在脑海中呈现画面的过程中,事实和虚构是融合在一起 的),但这里作者并不需要更多内容。

    我们时刻要牢记的是记住:

    场景不是最重要的—— 故事才是,故事永远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直在细节的枝杈间徘徊徜徉,煎完牛排还有鱼,我们都有别的事要忙。

    比利乘坐出租车到场这属于陈述,他踏进餐馆大门之后的内容基本上都属于描述件文字。

    作者翻检对于真实“又见棕榈”餐馆的记忆,将其中一下子浮上心头的几乎所有细节都放在了里面。

    作者还加了几样——那个工间休息的领班很不错,他领带解开、袖口翻上去露出毛发旺 盛的手腕的细节,就像照片似的。

    片段的末尾作者用简单陈述(领班向前一步来到舞台中央)和对话将故事带回主线。

    场景布置和各种细节描述,一蔬一饭足矣。关于餐馆的过多描述会拖慢故事的步伐,甚至可能会令读者生厌。

    很多时候,读者因为一本书“太闷”而将它放到一边,这种“闷” 的产生是因为作者为自己描述的力量着了迷,却看不到自己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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