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常见电视里一女子穿着一袭碎花旗袍,脚上踩着一双布鞋,迈着三寸金莲的步子款款而来,眼角眉梢风情流淌,那样的画面不光让男人遐想连篇,也让女人神往。
沉湎于张爱玲的小说世界,让人忍不住想象文字背后的那个独爱旗袍的女子,每每现身总是一袭旗袍,娇贵,幽深,抬着倨傲的下巴,她可以把整个世界不放在眼里,却独独不能没有胡兰成,那个让她深爱的男人,就像对旗袍的独爱,无可替代。
15、6岁的时候,小屁孩般跟着年龄大一截的表姐诳街,看着表姐穿着一袭旗袍出现时,我就惊慕原来这世间真有如此漂亮的衣服,表姐看着我惊呆的表情,笑着问你要不要也试一件,我连连摆手。不用,不用。
那时候摆手是正确的,我只能惊艳于旗袍的视觉美,却还不懂得真正的欣赏。当然那时的我也不可能穿出表姐的那种韵味来。
对旗袍的那种仰慕却在心底发芽,随着年龄的增长疯长得枝繁叶茂,葱葱郁郁。每次诳街我都忍不住流连一番,却从不碰,也绝不试穿,只是静静地看一番然后离开。
走在大街上,偶尔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穿着一袭旗袍的女子,总忍不住多看两眼,女子不一定惊艳,身上却平添了一抹风情。
25岁那年,我终于决定要置一件属于自己的旗袍。
那天,拉着一女友,来到平日只诳不买的旗袍专卖店,老板是两个非常摩登的女人,她们早已熟识我,看着我和女友进店并没有要起身迎接的意思,正好,我可以旁若无人的精挑细选。
旗袍,终究是挑剔的。一不小心就过了,失了韵味。有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旗袍,无疑是遗憾的。
细细想来,那天似一见钟情的邂逅,在众多或素雅或绚丽的旗袍中我独相中一件,就像冥冥中有一个人不早不晚在某个地方等着,从此牵上了手。
浅西瓜红与浅灰相间的大花图案显得独具一格,低立领的颈项间是一层薄纱,与下面斜斜的一层薄纱相映成趣。就是它了。
女友摇头,会不会太花了。我笑称,大俗即雅。径直走至另一端,拿起一双素雅的小布鞋,一个女人才笑逐颜开地领我至里间的试衣间。
我缓缓地展开,套上,心跳竟抑制不住的加快,细滑的面料轻爬过肌肤,似爱人一双手温柔地轻抚,在拉上侧边的小拉链时,一种与爱人相拥契合的感觉涌上心头。脚踩上小布鞋,将头发随意一挽,轻俏地走出来,我看到三个女人亦如当年我见表姐时的神情。
镜子里,一个一脸素颜的小女子,似从古时阁楼里走出来,纯真、柔情、淡雅,周身环绕着那个年代的气息,骨子里散发着一股若有似无的女人味。那一瞬间我终于明白张爱玲为什么独爱旗袍。
旗袍买了,却从也没有穿出去过,从夏天放到了冬天,又放回夏天。女友不解,好好的怎么就是不穿出去,我笑而不答。其实闲时我会拿出来穿上,对着镜中的自己,自由,放松,欣赏,陶醉,沉溺。她当然不知道。
换作几年前,我会迫不及待的当场换上,打包走人。那时只要遇上自己喜欢的,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纳入囊中,占为己有。现在再也不会了。时间与阅历让我学会拥有的另一重境界。
就像一个自己深爱的人,也许不一定拥有他,却在心底长久的住着这样一个人,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偶尔,某个深夜才缓缓爬上脑海,回忆清晰,内心柔软。如果那个独爱旗袍的女子也这样认为的话,说不定她的人生又将是另一番风景了。
女人,一生都应该拥有一件旗袍。不一定要穿出去,但一定要在箱底保有这样一件旗袍。待到白发苍苍、年老昏花时,翻出来,抚摸着质地纹理,嗅着那些青春年华,似岁月褶皱里的一丝涟猗,又或者经过岁月的烘烤,蒸馏,酝酿成了一盏香醇的美酒,幽香,绵软,悠长。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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