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场战争的胜利与否,取决于天时地利人和。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这里的人和,广义上来说,是人心向背,狭义上来看,则指一场战争或战役中,将士的团结程度。而这,则与带兵打仗的将军息息相关。
战国时期诸侯混战秦昭王时期彻底推行军功爵制的改革,落魄贵族身份的白起顺应时势,立下赫赫战功,在战国时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秦昭王伊阙之战,一战成名
公元前293年,韩魏两国形成联盟,组建联军扼守秦国关隘函谷关,以阻止秦军东进。此时,秦国丞相穰侯魏冉推荐白起担任主将,突破韩魏的挟制。韩魏联军为松散的联盟,虽有二十五万人之众,但相互推诿,谁也不想当出头鸟,因而人心涣散、貌合神离。
秦军素有虎狼之师的称号,十万精兵干将皆是勇猛善战。面对这种情况,白起采用避实击虚、先弱后强的战术。战斗伊始,白起先派一小支疑兵对战韩国军队,使韩国误以为这就是秦兵主力,当秦韩胶着之时,白起抽调精锐部队绕到联军后方,趁魏国不备,发起猛烈进攻。
顷刻间,魏军溃败,韩军侧翼直接暴露在秦主力面前,战势已十分明显,以致魏韩联军军心大乱、溃败而逃。最终,这场决定双方生死的伊阙之战,以白起歼灭联军二十四万人,占领伊阙周边五座城池的秦国胜利而告终
伊阙之战由此,白起一战成名,升任为国尉。
从伊阙之战可以看出来,白起机制过人、善用战略,秦军团结善战、纪律严明。那么这与长平之战中,禁食羊肉有何关系呢?
秦赵两国力量对比
长平之战一直是后人喜欢讨论的一次战役,一是因为这场战斗严重削弱了当时的强赵,二是因为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使其成为战国时期损伤最大、最彻底的歼灭战。
决战长平在此,我们可以按照白起将军的习惯,梳理一下秦、赵实力与形势之对比。
从秦国方面来看
战前,其余六国皆相继走向衰弱,而秦已将统一纳入计划之中。经商鞅变法的贯彻与实施,秦国奖励军功,秦人以骁勇善战为荣,白起就是顺应这一形势而崭露头角的典型代表,换言之,秦国是不缺乏兵力的,年轻力壮的男子踊跃参军,为秦国战胜奠定了人力基础。
此外,同样经商鞅变法,秦国的生产力大幅提高,社会的生产水平在诸国之中处于领先地位,另,秦土地肥沃,北有胡宛之利,南有巴蜀之饶,东控潼关之险,故而可以提供充足的战略资源。
秦国领土反观赵国
表面上看,赵国的实力似乎与秦国不相上下,虽已出现日薄西山之征兆,但毕竟为关东六国之首,与秦形成争霸的格局,赵国不可小觑。但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赵国的兵力和物力,即可立见分晓。
赵国地处河北山西一带,虽疆域广阔而耕地有限,加之历来重视商业发展,赵民“不事农桑……仰利机而食”,因而导致农业资源匮乏,无力支持大规模、长时间的战斗。此外,赵国虽人众,但能成军的精壮劳动力十分有限,在赵武灵王时,仅二十万左右,至三胡尽灭,才吸纳了五十余万的胡人入本土,成为赵军的构成部分。
赵国领土然而,一对矛盾却隐含在内,加重了赵国的负担,众多的胡人以游牧为生,本就不擅农务,现又举族皆兵,为国作战,五十多万大军一天要消耗一万四千余石的粮食,后方务农的老弱妇女,无力承担如此沉重的压力。
因此对赵国而言,战争的胜利在于短时而不在于长期,短时交战,赵军可凭借军队之精锐强占先机,但持久作战,则使赵国面临弹尽粮绝之风险。
战略制定
由此,长平一战,击溃赵国之法无他,分敌主力、围困而已。
秦昭王换帅白起后,白起便殚精竭虑、思忖战术,他命令一支2万5千人的部队突袭到赵军出击部队的后方,截断赵军的后路,又命一支5千人的骑兵部队插入赵军与营垒之间,将赵军主力分割成两只孤立的部队,同时切断赵军的粮道。
电视剧中的白起此时,秦军已占据地理位置的优势,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着赵军陷入包围了。天罗地网已布好,最怕的,就是走漏风声、功亏一篑,白起一方面严明军纪、提防官兵暗地与敌军串通,另一方面,要求士兵皆食冷食,不许开火做饭,而冷食中,又禁食羊肉。
这是为何呢?食冷食固然是怕生火做饭,炊烟暴露秦军位置,禁食羊肉,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羊肉肥美鲜香,即便冷食,也能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当年的羊肉烹饪方法很原始,没有那么多辛香调味料扰乱肉自身的香气,胜在肉质好,所以肉香四溢。多数官兵只认识到肉眼可见的炊烟,却忽视了羊肉的味道。因此,白起颁布“牛肉令”,即食牛肉、禁羊肉。
长平之战形势图后来,赵军中计,被引诱到秦军的营垒前,秦军突击赵军后方,斩断其退路,将赵军围困在内,结局相比大家都知道了,赵军四十余万大军,皆被坑杀。
网图,冷杀赵军评价
其实,放在整场战役中来看,禁食羊肉是一个太微小的细节了,但正是这细微之处,却对战事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能使这一军令严格执行下去,也有赖于白起对军队的严格管理和军纪严明。
正如开篇所说,战争胜利依靠天时地利人和三大要素,禁食羊肉表现的正是“人和”这一关键要点。见微知著,我们从“牛肉令”的颁布上,就能看出白起掌握大局的同时也能关注细节,有军事理论更有实战经验,只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白起的结局还是令人十分唏嘘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