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写文字的时候,有某种癖好,比如海明威喜欢站着写字,村上春树喜欢在跑步中构思,据说有些人喜欢来一段大提琴曲目,即便称不上艺术家,也要装成艺术家的样子。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我以不可思议地速度读完了,也许是作者写得太好让我觉得自己过于囫囵吞枣。作者叙述的方式非常像日记,在优美的文字功底面前,他也更加明显地表达“我都是为了你们好,才写得如此费劲”,我想读者们大概能够心领神会。
英国小说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著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他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主人公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中年时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与西方许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
我想,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身影在很多人的梦里出现过,你不能说他对理想艺术有着多么炽热的追求,尤其是他抛弃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勃朗什,对施特里克做出那么多不仁义的事情,但你又不得不原谅他,因为不能以俗世生活的眼光来看待这位男主人公,最后就是看得人非常纠结,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又觉得这哥们特牛B。
保罗.高更自画像对于艺术的追求是否需要像男主人公那样做到义无反顾,一心追求,抛家弃子,背信弃义?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能够阻挡他前进的不是情感而是窘迫,没有钱可以买颜料画布,没有住所栖息,没有实物裹腹,除此之外无其他。
高更画笔下的南太平洋塔希提岛土著人书中另一件有趣而又始终贯穿整本书的是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画,即便除作者之外没人能欣赏他的画(我不认为布诺吕船长也欣赏它的画,他那句“我也是艺术家,只不过他的作品是画作,我的是生活”破滑稽),然而每个买他画的人最后都赚钱了。这是我觉得艺术悲哀的地方,用金钱来衡量艺术家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欣赏,在蒂瑞娜看来,28法郎的美国煤灯都比思特里克兰德的画有价值,当然事后她后悔了。试想现实中哪个画家不是如此。
采用大面积的明亮色块是高更作品的特点要特别提一下,爱玛,思特里克兰德的最后一任妻子。我也不清楚他是否爱着她,在这本书中爱情是最无足轻重的,文中说道“只有女人才会把爱情当成全部为此喋喋不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勃朗什、爱玛诠释了这一点。在思特里克兰德死去之后,爱玛一把火把画满了壁画的房屋烧毁了,我想,艺术家都有一种共性,对于毁灭自己的作品有十足的勇气。
月亮与六便士,抬头是月亮,低头是六便士。身处的是世俗,内心追逐的是室外桃园。
抬头是月亮,低头是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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