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叔:
也许是年纪大了一点的原因,我发现自己没有那么不喜欢姜文了。昨天看了《邪不压正》,觉得还挺不错。
在我看来,姜文的电影总爱用一种很帅的方式,去讲一个有点憋屈的故事。
早些时候,我嫌那个帅太锋利,也喜欢不起来里里外外透着的那点憋屈。现在再看,却觉得很好,甚至,很多地方是刚刚好。
可能是最近听你念太多遍了,不再年轻啦,有点年纪啦,blabla。我仔细想一想自己,也隐隐约约有了点不同的感觉。
当然,不是记忆力衰退,反应迟钝之类的。毕竟我跟你这个永远三岁的怪叔叔不一样,OK?
是有一次听你唱《月半小夜曲》,突然有了这种感觉的。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
过去只是觉得好听,那天却一下子愣住,很为这一句难过。
后来,你说要把带月亮的歌都唱一遍,又唱《月亮惹的祸》。
“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还唱《当时的月亮》,“看,当时的月亮,一夜之间化作今天的阳光。”
真动人啊。
原来只从耳边过的歌,现在入了心。
原来不想拿起来的书,现在看得有滋有味。
原来隔得远的电影,现在也慢慢瞧出一些好。
这也算是你说的“不再年轻了”的表现吧。
小梅之前很高兴你比我大几岁,常跟我说:男朋友大一点挺好,公公婆婆呢也一样。大点儿的人心宽,看你跟看小孩儿似的,有点芥蒂能容下,也就起不了什么无聊的争端。
嗯,她大概早就看穿我一辈子都会这样孩子气了,哈。
不过,我也在成长呀。每隔一段儿,就会觉得拔了一节儿。
我这两年发现自己活得敞亮了很多,对人对事更宽容,心中很静,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也变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时间的定义。
前些天,抢了你桌上的《伊利亚随笔》读。
查尔斯·兰姆生活在200年前,却有着跟今天所有年轻人一样的烦恼——
不想上班。
他从14岁开始工作,在同一家公司做了36年小职员。
他在文章里吐槽工作无趣,抱怨只能靠着对仅有的一个长假的期盼,来度过一年中剩下的五十多个黑色星期一。
因为厌倦工作,他总是一脸苦相。
有一天,他的老板注意到了这一点,把他叫到一边,问他为什么脸色老这么难看。可能是太期待被问到这个问题,他把原因如实相告了。
一周后,经理召开全体会议,在大家面前表扬了他对于公司的奉献,开出了不错的条件,安排他退休。
他又惊又喜,在内心欢呼,“这真是再好不过的办法!”
50岁,查尔斯·兰姆退休了。
在那篇《退休者》中,他摘了维吉尔的一句话做引语:
“自由之神,虽然姗姗来迟,终究对我眷恋。”
那是1825年的50岁,自由之神来得真的太迟了。
不过,查尔斯·兰姆仍然期待着岁月悠然降临:
“是的,从名义上说,我确实活了五十个年头。可是如果去掉那些我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的时间,你会发现我现在还是个年轻小伙子哩。”
他去世的时候,是59岁。
我想,最后那几年,他一定过得愉快极了。
戈叔,我现在觉得,时间是我们唯一拥有的东西。
工作的本质,是以合适的价格去出售自己的时间。一天24个小时,每个人都一样,卖给别人一点,自己便会少一点。
生命的长度就是这样变得不同的,所以,大家都或多或少讨厌工作。
我最近认识了两个刚刚二十岁的女孩,她们都在为自由职业做打算,努力积累着某一方面的能力,计划着挣下够毕业后那一年生活的钱。
我觉得她们很正确,很勇敢。
在很多人生大事上,二十岁的人,比他们自己以为的还要智慧。
你和我,都绕过很大的一圈,最终还是决定做二十岁时最想做的事情,拥护二十岁时最坚信不疑的道理。
我很开心,我们总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警惕那些理所当然的选择。
不管是对事物,还是对时间,对生命。
希望在你和我的一生中,为自己而活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
我已经不怕变老了。
因为是跟你在一起,再老一点也有没关系。
阿心
7月15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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