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这样一个官司,还是与我们相隔十万八千公里以外的两家企业间关于版权的官司。这个官司的最终裁定,将对相关从业者,甚至是整软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当然,这与每一个用智能手机的人也都息息相关。
作者丨姚赟 来源丨盒饭财经
已经持续8年的Oracle(甲骨文)诉谷歌在Android操作系统上使用Java代码版权侵犯一案,近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已作出判决。本次判决中,裁定谷歌败诉,需要向Oracle支付88亿美元的赔偿。
就这个案件的影响来说,这88亿美元的赔偿并不算重要——这个案件的最终裁决,将影响整个软件行业的生态。
影响1:软件开发方式将会完全不同?
Java语言自2006年开源至今,已成为最基础的编程语言之一。
2017年12月公布的“世界编程语言排行榜”显示,Java在众多编程语言中排名第一。
或许以上数据对一个没有编程语言基础的人来说,不太好理解,举几个例子。
从我们日常“买买买”的电子商务网站,到手机中的安卓APP;从如高盛、花旗等银行开发使用的前台和后台电子交易系统,到游戏如《我的世界》,他们的开发中都或多或少使用了Java语言。Java语言已经覆盖到了安卓、金融业服务器、Java Web、软件工具、大数据技术等各项互联网技术中。
简单来说,Java语言应用场景包括了网上购物、手机应用、银行等等,渗入到大部分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看来Java的应用属性和商业属性,都相当重要。
如果谷歌不再上诉,或上诉后的最终结果维持本次裁定,是否意味着未来Java语言的使用,不再“free”——自由。也就是说,哪怕是已经开源的软件或语言,使用都会受到较多的限制和约束。甚至在使用前,开发者也会综合考虑,存在被起诉的风险和相关会增加的成本,也因此会挑选一个风险小、数据安全、使用便捷的编程语言。
真是这样的话,接下来大家将去拥抱哪个编程语言?
国内知名某程序员聚集社区中,不少用户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整理了下,主要可分为两派,一派是支持C++语言——目前世界编程语言排行第三,主要用于iOS系统的开发编译;一派支持新秀Kotlin,具有安全简洁、语言复符合现代特性、与Java的亲和度高等特点,也是近几年谷歌一直力荐使用的语言。
不论是“C++派”,还是“Kotlin派”,开发过程中最基础的编程语言改变后,其相关的逻辑、开发方式等自然都会大不相同。
影响2:互联网企业或将面临 “从天而降”的支出
当一款使用开源代码发开出来的国际通用系统或应用,被收取了高额的罚款后,这对已经习惯,同时高度依赖开源协议的行业来说,或许是一种“警示”。
不论国内还是国际,对版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这是一个大的趋势。
如最终谷歌败诉,部分已经使用Java语言进行系统、应用、后台等开发的企业,将面临一笔 “从天而降”的版权支出。
当然,这笔费用的支出,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可能是一种“概率”和“风险”。
还有,如谷歌败诉,最直接的影响者应该是相关的使用者——Java程序员。
所以,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这件事传递到企业后,另一笔费用则将成为必然——用于员工招聘和学习培训的支出。
类似Java针对“对象”的语言,目前不止一种,一旦存在被罚款的风险后,大部分企业有能力也有技术,可以将原先的系统或应用转成其他非Java语言。但实行“转”或“迁移”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投入便是熟悉新编程语言的员工。
这类员工根据来源可分为两类,一类来源为外部招聘,一类则为内部学习培训。
但是,无论哪一类,对企业来说,都将是一笔无法规避的支出。
IDC保守估计国内程序员大约有500万人,而该数据与CSDN网站创始人蒋涛给出的数据吻合。据蒋涛透露,CSDN注册会员超过2500万,其中活跃用户超过800万(3个月内登录的),这其中30%是学生,60%是和一线开发相关人员,也就是说差不多500万。
另外,根据IDC的统计,在所有软件开发类人才的需求中,Java程序员的需求达到60%至70%。
也就是,本次案件的最终裁定,或将直接影响国内至少300万以上的从业者。并间接影响这300万以上从业者的就业企业。
影响3:版权意识崛起,或将成为自由软件的末路?
对开发方式的影响也好,或是对企业成本支出的影响也罢,这些也仅是一时的一事。
业内相关从业者,更关心,同时也更担忧的是,经过本次案件后Oracle和谷歌在对待开源协议的态度上。
2006年, Sun公司还未被Oracle收购,Java也还属于Sun公司。那时,Java开源使用的是GPLv2协议。
GPL的协议强调的便是“自由软件”的观点——强调用户拥有如何使用软件的自由。这是一份基于用户出发,对使用者限制、约束较少的协议。
另外,关于GPL协议另一需要重点提到的特点:只要在某软件中使用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
这也是Oracle与谷歌侵权案件中,双方争论焦点之一。
谷歌使用签署了GPLv2协议的Java语言,开发了Android 操作系统,那谷歌就得按照协议规定开源和免费Android 操作系统。
事实上,谷歌也是这么做的。
目前,苹果、微软和Facebook等大公司推行软件私有化,不公开起源代码,而谷歌是仅剩的、寥寥无几还推行软件共享的大企业。
但,谷歌是否基于Android 操作系统获利,获利多少?如谷歌继续上诉,回答这个问题,将不可避免。
与“自由软件”相对的另一种观点,称为“商业软件”。简单来说,自由软件提倡的是软件共享,那商业软件提倡的便是版权、著作权的软件私有化。
历时8年的这场Oracle与谷歌之间的代码版权之争,让硅谷的整个软件产业陷入了数年的“分裂”状态。一波人开发非功能性的基础代码,另一波人使用这些代码来开发应用程序,并认为版权法应该将使用这些基础代码视作一个例外。
从商业角度理解,Oracle作为一家商业企业,8年前花了74亿美元收购了一家公司,买了其开发语言的版权。
商业动作背后,营利作为目的是必然的,只不过使用时的区别可能是间接营利和直接营利。
最终裁定如果还是Oracle胜诉,那么,上文中提及的各种影响在未来是否会成为现实,Oracle对待开源协议的态度将成为关键。
其实,软件行业生态是否会被打破这件事,很像一个“鸡汤经典”——鸡蛋是从内打破,还是从外打破。
国际上,对待版权、著作权的态度一直很明朗,而国内近几年版权意识也逐渐觉醒,这是大的趋势。
所以,或许有一天“版权这股风”一不小心也将吹进了代码的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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