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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与发展

六、联系与发展

作者: 赤脚姑娘_瑜伽习者 | 来源:发表于2020-11-16 20:54 被阅读0次

    框架:联系的普遍性与发展的方向性——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联系和发展的规律体系和核心

    一、联系的普遍性和发展的方向性

    1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方向性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系统联系

    2 物与物的关系以及物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3 运动、变化、发展及其方向性

    哲学范畴的发展观念

    二、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1 反映联系与发展相统一的决定论

    了解辩证决定论

    2 规律及其实现:从可能到现实

    规律的含义

    3 规律的实现是从可能到现实性的过程

    三、联系与发展的规律体系及其核心

    了解联系与发展的规律体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一、联系概念

    联系或者关系作为哲学范畴,包含着一切事物、现象、过程或者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联系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普遍存在的;

    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物的联系就其与人的实践的关系来说,可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产生以前就联系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实践的产物,尽管他们体现着人化的特点,但是他们依然不以的意志为转移;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反映了客观联系才具有真实性,只有经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联系是普遍的:一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的存在着,都与周围的其它事物、现象、过程这样那样的联系着,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是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内部诸部分、要素、环节相互联系、作用;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说明了联系的普遍性,人类所面对的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无不与周围的事物现象处于广泛地普遍的联系之中;

    中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既作为个别事物而存在,也作为普遍联系的事物而存在,每个事物都是和其它事物联系着的,要理解每个事物与其它事物是如何联系的,必须理解中介;中介指的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中间联系,任何事物之间不论存在多大差异,都可以通过中介联系起来,两个极端不同的个体通过中介联系起来,不同的东西通过中介被纳入到普遍的联系中来,一切都互为中介体现着普遍联系、相互转化的特性;这表明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的一环,事物的普遍联系只有通过中介才能实现,而中介也只有在普遍联系中才能产生和存在;

    二、发展的概念

    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而是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学问;世界的普遍联系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统一体现出唯物辩证法的全面性特征;

    唯物辩证法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结合起来表述自己的发展观,他们是同一系列的概念、范畴;

    运动就其一般意义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它是物质存在的方式,它标志着事物变动不居的动态过程

    变化主要是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运动的多样性,运动的不同过程、状态、趋向,事物内部外部联系的演变等等;

    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运动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指事物前进的变化即进化,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从一种运动形式中产生另外一种运动形式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序到有序的上升的有方向的运动;

    把握辩证法的发展特征,需要深刻理解辩证运动的丰富特征,其中包括事物运动变化的多样性、多向性、总体性的统一,质变与量变的统一,事物自己运动、自我完善、向其他事物变化发展的统一,新事物与旧事物的统一等等;运动、变化、发展的辩证统一和方向性,是通过事物运动形式的多样性以及相互转化表现出来的;

    发展就是在运动的低级形式中分化出高级形式上升性运动,是方向上的上升性的统一,是事物变化多向性和总体上前进性的统一;

    承认发展的总体特征使前进的和上升的,就必然要承认新陈代谢是普遍不可抗拒的规律;自然、社会、人类的发展总方向和总趋势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新事物的灭亡,是以上升性运动为总体特征的;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丧失其必然性、趋向于灭亡的东西;新旧事物相区别的标志就是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新事物必将战胜旧事物是由新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辩证本性所决定的;

    三、辩证决定论

    决定论是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具有因果性、必然性、规律性的学说,决定论又分为唯心主义决定论和唯物主义决定论;

    马克思哲学唯物辩证决定论的观点认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最终原因,也是一事物这样发展、不那样运动、变化、发展的制约力量,这表明事物的变化、运动、发展是一个历史自然过程,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

    目的论和非决定论

    目的论:神秘力量决定;神意、天意、天命;神定秩序;目的论也是决定论,只是是非科学的决定论;

    非决定论:否认普遍联系、否认发展的因果性、必然性、规律性;

    机械决定论、统计决定论、辩证决定论;

    机械决定论:虽然承认因果性、必然性、规律性,但是只承认单一的机械的因果联系,把一切偶然性上升到必然性,最终导致预成论和宿命论;

    统计决定论:在现代,统计决定论影响力越来越大,统计学规律比动力学规律更符合现实世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比机械决定论包含着更多的真理;

    辩证决定论:确定事物发展具有普遍的规定性和制约性,科学地分析了原因和结果、必然与偶然的辩证关系;马克思辩证决定论将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和事物运动发展的观点统一起来,科学的阐明了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的辩证关系;说明了普遍联系在运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事物发展的方向性和规定性,从而把过去现在未来联系起来,为预测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武器;

    四、领会规律概念

    规律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事物存在着普遍联系,但不是所有联系都是本质的,也即不是所有联系都可称之为规律,规律与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规律就是本质的联系;

    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与必然性也是同等程度的概念,确定不移、必然如此的趋势;

    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变动不居的现象中的稳定联系,稳定性在于他的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符合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

    五、领会规律从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

    规律的实现是事物发展从可能到现实的问题,可能性和现实性揭露的是本质联系和转化过程;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

    现实性,实际存在性;

    可能性,预示前途的种种趋势,把握可能性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将可能和不可能区分开来;可能,指具有根据和条件,反之,不可能就是,在现实中没有根据和条件,因而永远不可能实现;

    第二,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区分开来;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有充分地根据与条件,当前可以实现,抽象的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没有充分地条件和根据,在当下条件下不能实现;

    第三,还要将可能性作进一步地分析;在事物的矛盾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都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都有根据不同的条件、运动态势成为现实的可能性;

    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就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对立而言;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也不是可能性;可能性是潜在趋势,着眼于未来,预示方向与前景,现实性,现存的客观实际,着眼于现在,标志事物的现状,二者有质的区别;

    就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而言;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之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的现实性;现实性是已经展开了的、实现了的可能性,同时还包含着新的可能性,二者不可相互脱离单独存在;

    就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转化而言;现实不断产生可能,可能不断变为现实,相互转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质、一个是量,从量上说,是可能性大小的差别,对可能性的大小的把握,又要进一步把握或然性和概率;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在变革社会中,这两个条件都必不可少;

    六、联系和发展的规律体系

    任何一种科学都以研究规律为己任,一种理想或者学说要想成为科学,就必须揭露规律;唯物辩证法亦如此,唯物辩证法不过是研究自然、社会、思维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一般规律或普遍规律,概括的是自然、社会、思维运动发展的共同规律,渗透于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共同三大领域;

    作为一门学科或者一种理论体系,唯物辩证法展示的是一个规律群,其基本规律有: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者各有侧重,但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逻辑整体;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质与量,是两个明显属性;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事物就质变与量变以及互变作为自己的运动形式;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内容与动力;事物内部固有的对立统一(矛盾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也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律对立统一律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内在根据;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揭示方向和过程;它表明矛盾运动的发展是,肯定自身——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之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进运动;把握这个规律,从整体上理解了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全过程;

    三大基本规律,是整个唯物辩证法体系的主体;除此之外,它还有一系列范畴,并通过这些范畴的联系与转化,进一步从侧面揭示了事物的一般规律;范畴即基本概念,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与普遍本质的概括与反映;每门科学都有自己的范畴,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只在特定领域里存在普遍意义,哲学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基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则是对整个世界普遍联系的概括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

    (2)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与范畴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相互贯通的;

    一方面,规律包含了范畴;从逻辑形式上看,规律以判断表达,范畴以概念表达;判断离不开概念,规律也离不开范畴;另一方面,范畴体现了规律,范畴的展开构成规律,如,原因引起结果,内容决定形式,现象表现本质,都是事物的客观规律;

    离开范畴,规律无从揭示无从表达;离开规律,范畴就变成了凝固的、孤立的概念,变成空洞无物的抽象,这正是唯物辩证法所反对的形而上学的而范畴论;

    (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核心,实质,原因有三点:

    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学说;对立统一规律 揭示了事物最普遍、最本质联系,即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的联系,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与根本动力,从根本上阐明了联系发展的实质,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结果,根本区别所在;

    贯穿唯物辩证法以及其他范畴规律的中心线索;既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与发展的本质,那么,它应该也贯穿于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与范畴之中,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与范畴也从不同方面揭示了联系与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质量互变规律揭示的是质与量、质变与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否定之否定规律揭露的是肯定与否定、继承发展、回复与前进的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诸多范畴,无一不在揭示对立统一关系,对立统一规律内在地将辩证法的一切规律与范畴联结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构成辩证法的中心线索;

    矛盾认识法是根本分析法;既是科学世界观,也是科学方法论;当人们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后,就会根据世界观观察、思索解释各种事物想象,世界观也就成为指导人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作为世界观,唯物辩证法就是世界的矛盾观,所以,对立统一规律转化为认识方法,根本就是矛盾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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