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法篇
一切乐事,本吾性所具足。心光明者,欲现何境,无不立成。诸天享用,不假地力人工,即此妙理流行之一端也。心有障碍,则所欲之境,未能应念而现,以有所牵掣故。吾人享用之仰给地力,与夫假助人工,皆自心排除障碍之重重晕影耳。富者牵掣力尚弱,故觉易于温饱焉。贫者终日胼手胝足,而不免于饥寒, 则排除障碍之力,不胜其牵掣也。所以结此障碍者何?曰:恶业种子伏留藏识不去也。恶种一去,苦境自亡,乐事可得而现矣。
吾人所视为最苦之事:曰贫穷,曰夭病。经济之孜孜讲求,卫生之汲汲研究, 无非欲求二苦之解除而已。然所考定之条例,只能作避苦求乐之助缘,非关富饶、寿康之根本也。必欲富饶,不可不芟除贫穷之恶种;必欲寿康,不可不芟除夭病之恶种。
贫穷之恶种在贪利(“贪”字兼摄悭吝)。
盖贪利之行为,或明劫显夺;或私攘潜偷;或只图自己便宜,不顾对方损失;或只患积聚寡少,不顾义务有亏;昏扰于心,无非遮蔽光明之具。恶业所发,现生有受刑法制裁者,有遭群众摈弃者, 有罹意外灾祸者,此皆花报也。何谓花报?谓业种发达,仅属吐花,尚未结成果实也。及果实成熟,业力重者,沉沦地狱,感为猛火烧身、融铜灌口等种种酸楚苦痛。虽曰自心表现,而此时心昏识乱,不能自主,无从觉为幻境。必经长期磨折,业力略消,始能脱离狱趣也。业力稍轻者,或坠入畜生,以偿所负;或流于饿鬼,惟感常饥。幸而超出恶途,得现身人道,宿习所结,遂形为贫穷之境,纵有资蓄,亦不克享用焉。取其资蓄者非他,即夙昔受其侵略之失主也。
夭病之恶种在杀生。
杀生之缘起,或攘权夺利,或报恨泄忿,或贪图肉食, 或草菅物命。杀者所对之境,莫非伤生苦痛之事。藏识伏留此等恶种,花报既不脱苦恼,果报更流转恶途。幸得生而为人,宿习所结,辄成残疾短命之身。而所以致其残疾短命之事迹者,即夙昔被杀者之乘机报复:利刃毒计,此现人身以报复也;搏噬侵蚀,此现畜身以报复也;为厉作祟,此现鬼身以报复也。
芟除二恶种之道,消极上自应作釜底抽薪之计:竭力戒贪止杀,以消溶积习。积习渐薄,则业障渐轻,贫穷、夭病之苦,可得而避也。顾此等积习,固结于心。仅凭上文性理之谈,未必人人遽能觉悟。兹更反复详说,务使闻者于事相了然明白,庶乎戒贪、止杀之行,可以见诸实际耳。
吾人享用之丰歉,原与业障之轻重成比例。障重者欲富不能,障轻者欲贫不可。幻影上之财宝,莫得而与之,亦莫得而夺之。
邓通有宠于汉文帝,许负相之当饿死。文帝不以为然,特赐通以蜀之铜山,使自铸钱以求富。文帝崩,景帝以宿憾坐通罪,财没入官。通竟穷饿而死(出《汉书》)。此“莫得而与”之明证也。
波斯匿王有女,名善光,享用甚丰。王曰:“我所荫也。”女曰:“我业报也。” 王怒,欲遣之。女宁舍现成之富,坚执因果之说,遂下嫁乞丐。丐乃破家子。女随之故居,则满目荒烟蔓草,断井颓垣。而偕行瓦砾之间,藏金一一发露。遂建 楼阁,蓄婢仆,享用一如王家(出《杂宝藏经》)。此“莫得而夺”之明证也。
世人以为“求则得,舍则失”,纯是识中妄计,绝非实际。邓通未尝不求,弗见其益; 善光未尝不舍,弗见其损。观此可以惕然猛省矣。
或曰:非分之求,固无所得; 分而不求,不遂失乎?
曰:冯异避坐树下,不与诸将争功,谁见其不得封赏耶? (出《后汉书》)
或曰:分所应有,舍之固在;蓄积非分,又将如何?
曰:徒为他人保管耳。刘廷朗掌机密,以纳赂为事。晋兵入,一骑出走。过其家,指而叹曰: “吾所积钱三十万,何人取之?”嗣为追兵所杀(出《五代·唐列臣传》)。
此足为好货者之当头棒也。或又曰:有贪财而卒得享用,岂轶出例外耶?曰:此得其所固有耳,非能求分外之享用。不急于贪得,他日亦有发现之时。何苦为此徒增恶劣花果报之举?譬如己有谷仓,可由南户从容取谷。一旦行于仓后,不审己所应享,遽穴北墙潜盗之。仓因洞穿之故,纵有余谷,且不能保。谚所谓“眼前种种便宜,将来实不便宜”,诚阅历有得之言也。
然则人事可废乎?是又不然。吾人因业障深厚,遮蔽自性光明,以至未能随意享用。懒怠者,即业障之一种表示也。尽力正当人事,形式上所以对治懒怠,实际上即是拨开业障,使光明得以流露而出。人事不行,流露末由。如仓谷虽属己有,并南户不入,将安得之?!其有不劳而获者,乃业障之中,为夙善冲开孔隙,光明遂得迳直流露耳,非人人所敢望也。
或又曰:天下熙熙攘攘,肆其贪求,正为懒怠之反,未始非克尽人事之一道也。曰:贪求之人为利欲所驱使,以行其恶,原非为对治懒怠而然。纵兼含对治 之意,无奈贪求所结之业障,较懒怠之本障为尤甚。故正当人事,只有尽其能力, 一涉贪心即非。儒门义利之辨,正欲人人分清界线;顾于贪之重害,未有根本发挥,以致桀黠者不免目为迂腐之谈,而寻常之人,亦视为无戒贪之必要。噫!此吾人所以多贫窭也。物竞之说行,贫窭者更有加无已。悲夫!
因果之理颇繁,未可一言而尽。如前生积善,今生享福,此属异熟果。不论前生善业若何,今生但凭勤劳博取相当酬报,此属士用果。而异熟果与士用果能得助缘,及不受障碍,此属增上果。但异熟果倘非优美,士用果所得酬报亦劣,或勉足支持生活而已。增上果则与环境有重大关系。乱世之民,士用果固受影响,异熟果亦受种种障碍矣。
凡有所杀,勿论缘起若何,被杀者以临终奇苦,铭刻于心,非特具止怨因缘, 未有不乘机报复者。公子彭生托豕人引齐侯于难,赵同、赵括化二竖陷晋侯于死, 此皆特著于《左传》者也。夫以古代君主之尊,臣下被杀,尚且肆其报复,则人之杀害生命,何殊愚夫之自戕乎!试稽内外典籍,纪载此类因果,确凿有征者, 几非吾人所能遍读也。杀害人命,莫甚于野心家之掠地攻城,此孟子所最痛心者。若辈所以造此重业,纯出于贪求之心。使明上文享用生于自心光明,或可顿然悔悟欤?杀害物命,大半为口腹之欲而然。世俗习焉,不以为非。为不知芸芸众生, 无量世来多数与我有亲属关系。观于飨客之羊,原为已故之妻(出《广仁录》); 喂儿之鸡,适是前生之父(出《法句喻经》),足示一斑。则吾辈庖厨之所宰割,孰 保非我夙昔之父母妻子耶?以口腹之故,聚现生父母妻子于一堂,细嚼夙昔父母 妻子之肉。生者酣嬉欢笑,故者苦楚悲哀。自天眼之旁观,盖有不胜其愍者。反而推之,今世恩爱同食之人,他生又互为俎上之肉耳。于此而不起哀矜之念,吾末如之何也已!
如谓食肉为养生要素,此特一种妄执。乡曲小民粗蔬淡饭,体质自雄,其谁不知?将谓运用心思,不能徒恃植物养料,则往昔寒士,大率咬菜根以为常,诗文考据之艺,效用虽与今学不同,其劳心焦思较今之学者实有过之无不及,而往往以耆年见称。美洲提倡素食,日渐发达,享期颐者每出其中,则肉食养生,谓之不成问题可也?(但习于肉食者,一旦舍弃,未始无不惯之感。旬日之后, 自当渐忘耳)。或曰:大地所以无人满之患,以有刀兵、疫疾等灾祸为之限制也。设因戒杀之故,人人寿而不夭,生齿将依几何级数增进,恐无几时,大地即无容足之处。人既患满,虽欲不杀,其可乎哉?曰:此世俗学者一孔之见。绝不明人生之所由,宜有此虑。
成劫初民,原由光音天福尽者下生而来。始惟化生,无男女相。嗣以耽著地味,男女渐分,引起无量世来之淫习。同分妄见所感之大地, 日就恶劣,未适诸天化生之道。堪来受生者,大都淫念发动,乘吾人男女欢会之 际,不觉神识参加于其间(此神识即藏识所表现),遂沉滞于母胎,从而发展其业 果,而胎生之事见焉。然神识之参加欢会,得以成胎,不可不具二要素:
一者须与父母有恩怨关系(恩怨兼摄钱债在内)。恩则爱慕之心切,怨则报复之心很,志 愿很切,而后机感之力强(愿力万能,分详大乘、净土二篇)。
二者须与父母业报相适应。父母多福者,恶劣之子不相迎;父母薄福者,宁馨之儿自相拒。迎拒合宜, 而后心境相融洽。世人滋养非不丰也,体质非不壮也,而多方求子,有迄不可得者,为二要素不具耳。因此限制,大地人民,自无依级数增进之理。藉偶有之, 地面又将依同分妄见而增拓(如发现新地之类),无所谓人满也。
或曰:鸡凫羊豕之属,生育甚繁,止而勿杀,岂能免充溢之害乎?曰:惟其不杀,反无充溢之害。 鸡凫羊豕之受生,正以夙世杀生为主要业因。或无常报尽,迳转畜身;或地狱罪毕,再转畜身;或经历他道,乃转畜身。
质言之:吮血啖肉之人,藏识留其陈迹, 业缘一至,难免被吮被啖之时。人人戒除杀业,则为畜之因渐稀,鸡凫羊豕等物, 自不得不日减矣。
未达唯心之妙,安悉世界之起源!未窥藏识之奥,宁知人生之由致!上所论列,乃“赖耶缘起”之要义。讲求人生观者,不可不彻底研究也。
上文消极上戒贪、止杀之说,既为绝妙经济、卫生之学。顾恶习太盛者,或未能收戒止之功,而邪淫、妄语及其他口、意等恶,又在在足为贫穷、夭病之助因。以凡属恶业,皆不免遮蔽自身光明也。吾人若能积极上更起布施之行,则光明易臻炽盛,虽种种业障未克彻底澄清,其为碍也亦寡矣。
布施大纲有三:曰财施,曰法施,曰无畏施。
财施者:舍己资财,俾受者居于安乐也。应致恭敬,如父母、良师、大德等,则申之以供养(大德指佛门圣贤言); 应生怜愍,如号寒、啼饥、叫困等,则济之以需要。
法施者:上焉,为众宣扬妙法,使闻出世之道(出世义详“小乘篇”);次焉,为众解释因果,使知求乐之方。
无畏施者:人有祸患,则拯救之;畜有危厄,则解放之。日日如是存心,光明发越自不可限量。吾人试取一布施之事,躬为实验,凡至心为人,而无利己之念者, 心中必有一段特别愉快景象,是即光明发越之表征也。
人能于积极上启发光明之源,又能于消极上塞断贪、杀之流,斯真一切逆境可转为顺,非只富饶寿康已也。昔袁了凡少遇孔某,依《皇极经世》法为之起数: 县试得第十四名,郡试得第七十一名,学试得第九名,某年补廪,某年当贡,某 年受职,任期二年半,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命终,无子。既而自县考至出贡,一一灵验无少爽,以为凡百前定如此,心转澹然无所求。嗣遇云谷禅师于山中, 儆以立命之道。于是递次誓举三千善行,以为功名、子、寿之代价。孔某预言, 以后遂完全无效。向之限于贡者,竟乡捷登第矣。向之惜无子者,竟弄璋矣。向 之限于五十三岁者,六十九犹无恙也(出《了凡四训•立命篇》)。夫了凡遇云谷之时,既能先自去贪,后更叠举布施不辍,功名、子、寿,如愿相偿,不亦宜乎! 然不遇孔某,无以见业力拘束之实征;不遇云谷,无以显业力转变之有道。两者交遇,岂惟了凡之幸!直可作后世迷途乱步者之指南针也。其有特别至心布施, 虽仅一事,亦足以酬所欲。如赵盾困于晋灵伏甲,以昔曾饭灵辄故,遂赖之脱难而获寿终(出《左传》)。楚惠王久病心腹之积,后为脱庖宰监食者于死,宁暗吞水蛭,宿疾反随蛭泻而顿愈(出贾谊《新书》)。是其例也。
财施固仗资财,法施、无畏施亦每须借助,如印刻经典,及买放生物之类是也。或疑布施惟富人优为之,贫者未免兴叹。此大不然!启发光明之道,只论尽心不尽心,不论所施之多寡。贫者竭诚施一钱,实远胜富人慢意施万镒。
昔有乞女,见诸长者布施耆阇崛山中大德,自思今世贫苦,正由先世不施,今又无财可 施,后苦宁非更剧?思已而哭。猛忆尝于粪中拾两钱,恒自保惜,以备乞索不得时之需。遂至心持供大德。事讫,出卧树下。光明所发,感为黄云覆于其上。值国王新丧夫人,访大福德者为继。相师觇黄云,遂以女进,即日大享富贵焉(出《杂宝藏经》)。此非贫女布施之懿范欤!惟报应迟速,各视机缘,不得先存急功近效之想耳。倘过事贪图报应,则贪心一发,又起业障,适足反对光明之发露, 因之成效遂微。
既审启发光明之道而实行之,将来所受之报,应有踌躇满志之观,可谓尽美矣乎?
曰:犹未备焉。容貌或苦丑陋,一不备也;
配偶或苦荡佚,二不备也;
欺诳诽谤,难保不蒙,三不备也;
恶声争语,难保不闻,四不备也;
言语或不明了, 而无人受,五不备也;
眷属或偏弊恶,而常违逆,六不备也;
所见或陷诳惑,用心或习谄曲,七不备也。
此等业果,原与夙昔瞋恚、邪淫、妄语、恶口、绮语、两舌、邪见诸业因相对。欲避业果,不可不兼持诸戒也。诸戒能持,他日所收善果,非具享人间之荣幸,即备受天道之繁华。如是庶尽世法之美。世法者何?世间上因缘和合所生之幻影轨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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