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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笔记(六)

《学而》笔记(六)

作者: 一道 | 来源:发表于2019-01-28 12:35 被阅读19次

    《学而》笔记(六)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有子说:“若某人是一孝悌之人,却存心喜好犯上,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若其人不喜犯上,而喜欢悖逆作乱,这情况就更不会有了。真正的君子,总是致力于做人、行事的根本,一旦根本建立起来,道就自然由此而生。孝悌,或许就是践行仁道的根本吧?


    众所周知,在孔子创建的儒学体系中,拥有两个最核心的支柱概念,第一个就是仁,第二个则为礼。相对而言,较之于礼,“仁”是处于更基本的地位上。何以知此?因为孔子在《八佾篇》中曾表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在他看来,礼与乐固然十分重要,但若缺少了“仁”,那么剩下的礼也好,乐也好,就成了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内容的形式。所以,就这方面来说,孔门之学,一言以蔽之,仁学而已。

    问题是,人人都在说仁,人人都想学仁,那究竟何为仁呢?

    这个问题,甚至还在孔子活着的时候,就很难回答了。当然,孔子弟子中也确实有人求教“何为仁”的问题,但在不同的场合,孔子面对不同弟子往往给出的是不同的回答。所以说,“何为仁”这问题自从提出之日起,似乎一直就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每个人随着学识、修养的增进,或许可以从不同侧面和方向,给出不同的思考。我们今天的任务,主要是研读有子对“仁”的理解。

    在这里,有子的观点是很明确的。他旗帜鲜明地认为:孝悌,是践行仁道的根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为仁”中的“为”字,应当作动词理解,即践行之意。

    我们知道,儒家讲“仁”主要不是在概念和理论上讲,更是从行为实践上论述。也就是说,在儒家视角里,“仁”绝非太阳那样遥不可及,高悬于天,恰恰相反,“仁”就在人间,就在手旁,就在脚下,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儒家的“仁”学全身都沾满着人间的烟火,是完全可以实践,用行动去书写的一种东西。所以,相对于踏踏实实地“为仁”,孔子对于那些天花乱坠的“讲仁”行为大概是有所不满的,因为下一章他就说了这样的话:巧言令色,鲜矣仁。所以说,“仁”固然需要体会,但体会的目的重在“为”,在于践行仁道。否则,若只是空口谈仁,嘴上一套,手上一套,也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这种家伙如何能称为君子呢?

    既然“仁”重在实践,必然就有一个何处开始的问题。比如,我们要去完成一件事,总会考虑第一步做什么,下一步做什么等等。同样,“为仁”又从何处着手呢?

    有子此处给出的答案是,从家庭内部关系着手。当然,就算是家庭关系,也有多种,有着特殊立场的有子,又从这多种家庭关系中,抽出了他认为最重要的两种家庭关系,一是个人与父母的关系,一是个人与兄长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孝悌”。

    孝者,善事父母曰孝也,悌者,善事兄长曰悌也。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如何才能算是“善事”父母和兄长,但有子独独挑出这两种关系是有他的用意的。简而言之,他希望一个君子在“为仁””的过程中,能够将“仁”推而广之,贯穿“家国”,最终不但收获家庭内部的和谐,而且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自我价值的实现就这样消融在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之中,伴随着家庭、社会和谐的完成而完成。之所以这样说,或许是因为儒家对人之为人有一定的要求,一个人绝非动物那样单纯的生存在这世间,而是秉承着一定的道德责任生存在这世间。

    仔细想想,当我们说一个人生存在“世间”的时候,尽管不同的人的“世间”有大有小,或复杂或简单,但归根结底,主要包含个人、家庭和社会这三块内容。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跟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也主要是处理这三个方面的关系。其中,处理与自我的关系,若用西方的表达是“认识你自己”的问题,用儒家的词汇,这属于“自省吾身”的问题。而处理与家庭的关系,这在儒家是属于“亲亲”的领域,而处理与社会其他人的关系,比如与君主的关系等等,这属于“尊尊”的领域。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儒家所构建的社会理想模型,其实是一个包含“自我-家庭-社会”,层次分明,不断扩展的一种生存空间。

    但问题是,這個空間內部的關係如此複雜,某些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出現劇烈衝突以至“不能兩全”的境况,那麼,要實現這空間的整体穩定,我们應當如何做呢?

    在有子所處的那個時代,他認為,這一切都要從培養一個人的孝悌之心做起,而孝悌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服从。若父母在,則服從父母,若父母亡,則视兄如父,服從兄長。所以,尽管“孝”与“悌”有不同的对象,但某種程度上,“悌”可視為“孝”在家庭內部的變形,是另一種的“孝”。

    将“孝”放在伦理实践的基础,这有什么好处呢?主要是可以维稳,可以一层一层建构社会金字塔。既然一縣之長被宣传为一縣之民的父母,一郡之守被宣传为一郡之民的父母,一國之君被视为一國之民的父母,那么对这些“上位”之人的服从,也是“孝”的另一种变形。当然,这种孝,我们往往称之为“忠”。

    有子论证说,倘若每个人在家能服从父母和兄长,在社会上能服从君上,那么就不会出现犯上作乱这种悖逆的事,整个社会就会秩序分明,不会坍塌。

    或许在有子看来,他的论证有着不言自明的“天然”情感支撑。一般说来,父母总是天生爱子女的,很少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受苦受累痛不欲生,同样,长官或君主也都希望自己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怡老送终。所以,不管同意不同意,至少在“理论”中“孝悌,为仁之本”,或者“以孝治天下”是可以成立的,哪怕只是成立于理论中。

    很可能自汉武帝大尊儒术之后,这种对孝道的推崇备至就在国家层面,成为最重要的思想及政治教育。当然,以孝治天下能否培养出真正的孝子另当别论,但通过对孝(忠)之道的大力诠释和强制规范,培养出“顺民”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在那样一种伦理社会中,一个人一旦戴上了不孝不忠的罪名,那等同于丧失了以人的面目生存于世的资格,是人人唾弃,死不足惜的人形“畜生”,很难有立锥之地。

    所以,有子在《论语》中的这句话,尤其是他采用的论证角度,可能是儒家思想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影响力最彻底的一句话,至于有多少代人被这话所影响,所痛苦,有多少人因为“不忠不孝”失去了生命,又有多少人在这句话下“生不如死”地活着,那是无法详考的,倘若有子泉下有知的话,估计他本人也会瞠目结舌吧。

    不过,理论上成立的事,现实中很可能不会理想地实现。尤其曾经的理论上成立的事,当下也许更不能理想地实现。在今天,我们当然仍在提倡孝顺父母,但同时也在“修正”这二千年前的“孝悌”之意。因为,无论父母还是“上位”之人,已经不再天然地处在绝对正确的位置上,我们可以倾听父母的“人生经验”,但这“人生经验”并非真理的化身。或者简单地说,我们在孝道之中打开了一个切口,给自己留出了部分“自我”呼吸的空间。

    此外,现在的我们也为“父母”这崇高的称谓增补了更深入的内容。单单生下儿女其实不足以甚至配不上“父母”这美好的称谓。因为“生”只是完成了为人父母的百分之一,重要的是“养”,更重要的是“教”。一对草草地负责生,却不负责教与养的男女,说起来只是“制造”孩子的机器,这样的男女如何担得起父母这美好的称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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