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很蓝,云很白,一束阳光照进来。
听说在阳光下看书对眼睛不好,但是在房间里看书会觉得对不起阳光,所以我特机智的让脑袋和书躲在墙的影子里,让腿和脚沐浴在温暖的光线中,暖暖的冬天,一本书,舒适~
然事实证明,一方清净,是很难被守护的。我貌似听到了我爸上楼的脚步声,我紧张了下,继续“云淡风轻”地看书。
“在看书啊,和学习没关系的书吧。”
我把书合上,让他看清书名,是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然后我笑笑,转转眼珠子,不看书,也不看他。
我不理他,他觉得无趣,也就离开了。
重新打开书的时候,我在想:“做人太难了,做学生更难,居然连看书也要偷偷摸摸的。”
这是闲书吗?我问自己。
应该不算吧。我回答自己。
从小到大,漫画和小说总比课本有趣多了,这就就好比泡面总比挂面好吃多了。孩子和大人,看法总是不一样的,不是过了十八岁,人就长大了。我也不知道孩子和大人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但我知道现在拥有大人年纪的我还在为孩子的我说话,哪怕,那都是大人眼中的没有道理的道理。
叛逆的时候我会在心里对我爸说: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一定尊重他,学习不是唯一的出路,我会让他在该快乐的年纪快快乐乐,随心所欲。喜欢看书总是好的,不是课本才能教会人正义,江湖同样可以。能打一手好游戏也是天分,不是课本才能教会人团结,电子竞技同样可以。
然后过一会我就会给自己一巴掌,虚伪。如果我的孩子天天看闲书,打游戏,我肯定分分钟吐血,一脚把他赶出家门!
然后过一会我又会给自己一巴掌,无情。
捧起我的书,继续心安理得地看起来,心中默念: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哇,刘同写得真好!咦,他怎么又把我想写的都写了。我为什么今天来看这本书的来着,哦,我喜欢他的风格,我是来借鉴的,我是为了写公众号。哈哈,果然生活处处是文学。
我是真的觉得,还能做个孩子的年纪就不辜负阳光,不破灭对未来的幻想,这是对当下的自己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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