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北京在东京都有一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他们总喜欢分析别人的行为。
看见有人买iphone他们会说那些买iphone的人都是为了装逼——是吗,人家只是有钱,一个月工资能买好几台;
闻到女生用香水他们会说这是为了勾引男人——他们又知道了,这难道不是一种礼仪吗,许多男士也在用;
听见一个女生主动跟他说话他们会觉得那个女生是喜欢他——放心好了,她很快会喜欢上别人的,除了他妈不会有人喜欢他那么久。
我想用一个物体来定位他们,就是“兵马俑”,就是说我想让他们:去死吧。
在他们的逻辑里,一个男人晚上约女生喝酒就是想睡她,一个男人晚上约女生看电影就是想看完电影睡她,一个男人晚上约女生吃饭就是想吃完饭使劲儿睡她。
然后呢,一些傻白甜听到他们的分析都说有道理。
是啊,人类所有的性都是男人在强奸。
做人能不能简单点,吃饭就是吃饭,看电影就是看电影。想睡一个人也请简单点,直接告诉她:我想跟你睡觉,可以吗?
这样说有什么不妥吗?丢脸了吗?想睡一个人难道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有谁不想睡自己喜欢的人呢。
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就是,你生活在一个偌大的城市,你在一个足以让人迷路的高校上学,你在一个员工几千人的公司上班,而这个城市这个学校这家公司居然没有一个能让你起色心的人,听起来多让人心酸。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马走走要来我家睡觉,那么,她就是要来我家睡觉,她只是困了。
我想不想跟她那个呢?
想,要是她不想,我就说服她一下。她要是真不想,我就不要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
马走走要来我家睡觉,我的家一直是干净的,客厅不会有乱丢的袜子,厨房不会有乱七八的盘子和碗,被罩床单都是白色的……也不是说,我时刻准备着有人来我家睡觉,我只是不想跟垃圾同居。你们懂的,不能让垃圾与烂人污染你的生活。我也不会允许一些奇怪的人来我家喝酒,更不会让那些听凤凰传奇的人玩耍我的音响,就这么简单。
我同意马走走来我家,是有想法的,我希望她夸我调的酒好喝,我希望她夸我放的音乐好听……这是一种神奇的情愫,有时候是这样的,你忽然想要讨好某人,所有你的喜好都想要得到她的认可。以往经验来说,要是那人对你不怎么注视,你就会患得患失。所以呢,大多数人并不会喜欢不喜欢他们的人,无论对方有多么完美。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白天走路都像在深夜,卑微到自己影子都看不见了。
我可能是喝多了啤酒,下了车以后一路并无太多话想说,我只是在适当的时候告诉马走走:前面、左边、三楼、台阶……而马走走摇摇晃晃走在我的前面,她爬楼梯两手握住栏杆的样子,像一只挂在圣诞树上的醉猴。
有时候我开她玩笑,我说“你是不是喝多了”,她微微一笑,我觉得她无比可爱,于我像是又喝了一杯无酒精度的蜂蜜酒,味觉是甜的,马走走身上的气味也是甜的。
马走走进门,摇摇摆摆去到我家沙发边上,她脱掉一只鞋一脑勺扑进沙发。我决定不再让她喝酒了。可能,她需要的是一杯白水。北京水硬,大部分自来水不好直接饮用,或者说北京的自来水有一种咸咸的味道,我在家都是自备大瓶装矿泉水,偶尔也用他们制冰兑威士忌。
我给马走走倒了一杯白水,她咕隆隆喝掉了,于是我又给她倒了半杯。
理论上,一个男人要是想跟一个女人上床,在女人进门的那一秒,大多数男人会放一些调情味道的骚歌,然后他们会点上蜡烛,尽量让房间的灯光昏暗到暧昧。要是进门的是一个清醒的女人,想跟她们睡觉的男人们会放一些适合跳舞的下酒音乐,男人会在喝酒跳舞的同时争取身体接触,在微醺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契机。有些不要脸的,甚至会说:我爱你。
而如果一个女人想跟一个男人睡觉,就简单多了,她们只需要假装喝醉就可以了。
那晚,我不再让马走走喝酒,点完蜡烛以后我放了Bill Callahan的音乐,纯粹只是想让她冷静一下。
马走走诈尸一样,坐起来说:我想洗澡,你家有多出来的洗漱用品吗?
我说:……我去买,边上有家24小时便利店。
马走走推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去。
“她想洗澡是几个意思”,我一路上都在想,走路也快了起来。
我几乎是小跑回到我的家,开门看见马走走不在沙发了,卧室门已锁。
马走走在卧室门上贴了一个便签:睡觉啦,晚安——路人。
我会心一笑,马走走用了一个多么漂亮的计谋。
我的床是她的了,她占领了。
作为主人我只能从柜子翻出一件卫衣,在沙发睡。入睡前,窗外传来几声汽车声响,有个男的在楼下喊“王晓婷……你下来”,听起来是多么有生命力的夜晚。
我看了一眼日历,日期是7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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