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的晨》
文/颜克
我喜欢清晨早起坐在安静的小城中。有鸟儿清脆的叫声或者遇见 打扫卫生的环卫工早知道时光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孩子和家人都在酣睡我从梦中醒来,一些孩子的昨日的梦,晚上梦见好友田亮和司小磊,小磊做完艾灸美容,正好遇见我们要一起回到城市,但是田亮开了一个三轮车,只有前排两个味儿可以做。然后又遇见我们两个同学,他要我们三个人一起坐在车斗里。我说我有些头疼,最近身体不好不敢冲风,要么你们走吧,我打车回正准备出发。却发现我的鞋子不见了,还是我那一双喜欢的带绿色的新买的小皮鞋。田亮给他的朋友打电话,原来在这个小区里有很多混混,穿透一些美容院的女士的鞋子,他给别人描述了我鞋子的样子,别人发过来视频我看了看。居然都不是我的鞋子。但那两双鞋子也是极好看的,一双鞋子是浅口的,一双鞋子是深口的,都是我喜欢的绿色的,并且是宽皮子编织的鞋子。我有想把他们拿走的冲动,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丢鞋子的人一定像我一样着急。这些鞋子的主人也一定在等待着它的主人吧。后来的内容不太记得了,我怎么回了家?有没有找到我的鞋子,就让他继续留在梦里吧。
刚从的四季都是美的,昨天喝了两杯酒。把车放在饭店门口,早上本想让老公送我过去开车,但是早起一会儿溜达溜达。是别样的感受走在钢城大道主路上,行,是种了多年的鬼柳,我喜欢贵六的绿色,喜欢阁楼上截出来的一串儿一串儿的像毛毛虫一样的东西,但我总把他想象成紫藤花,有时候还会拿这个吓小朋友。
也有很多沿着钢城大道的塑胶跑道跑步的人想想我也是看见熟悉的队服就会觉得亲切,充满力量。
因为是刚献过血,医生说不要剧烈运动,一周之内就这样散步走走挺好,以往这个时间我是喜欢晨跑的雨,走路相比我更喜欢跑步。
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喜欢早晨慢跑在钢城的。道路上偶尔听听英语或者樊登读书会的一本新书。用脚步去感受。钢城的美用脚步去走出人生的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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