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直睡在床上,麻木了昼夜,其实黑夜在女人一开始睡到床上就已经把白天给吞并掉了,只剩下黑夜,与女人在床上一起厮守,只是厮守。
白天的阳光担心女人被黑夜吞噬,企图转弯抹角的从窗帘的狭缝里挤进去抚摸女人那张没了血色的脸,并用自己的温度来温暖女人冰冷死寂的心。多次的企图,多次的徒劳。阳光像电影院门外没有门票的小孩,无奈的贴在窗户玻璃上,紧张的听里面的动与静。西落时,满怀着忧伤与不舍黯然离去。东起时,带着急切的牵挂撞到窗户玻璃上,再次的在窗帘的狭缝里挤来挤去。其实阳光熟悉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缠绵的,挑逗的,嬉笑打斗的,偶有的争吵也会很快的以温存的方式平息,过后,更加的相互深情地珍惜着对方。
M天过去了,也就是N天的前一天。
女人把窗帘一边向左,一边向右推开,附在窗户玻璃上的阳光没等女人开窗,直接踩过玻璃用自己的灿烂把女人紧紧的缠绕着,看着女人的憔悴,心疼。女人没有开窗户,或许忘记了,转身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用手帮镜子里的女人搽掉了在眼角处的眼屎,同时也留意到了自己的裸露。由于惯性,身子还没完全的醒过来,于是,镜子里的裸露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和诱惑。但在阳光的殷切奉承下,女人的身子慢慢的醒了过来,并开始张扬起来,脸也慢慢恢复红润。女人端详着镜子里的裸体,像是在欣赏一件昂贵的艺术品,惊叹过后,是感慨。
女人在房间里来回的走,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直到听到脚下有声音,才看到一个被自己的脚踢到还在转着的空瓶子,离瓶子最近的地板上有一块红色液体干过后的印迹,试图用纸巾搽掉,死着劲,却怎么也搽不掉。蹲在地上的女人把纸巾一扔,忽然,抱着头,死劲的交替揉搓自己的秀发,哽咽了起来,接着就控制不住的大声抽涕,听得阳光的心随着女人阵阵的抽涕而颤动。自从女人搬到这第一天,阳光就喜欢上了这女人,喜欢女人裸露的身子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喜欢抚摸女人那细腻到一触即破的圆润皮肤,喜欢到有点嫉妒她身边的那个男人。碰上阴雨天,见不到女人,阳光在云的上面钻来钻去,怎么也没办法钻出个洞天来,很是无奈。
那天,也就是地上的瓶子还盛着满满的红色液体的那天,阳光清楚地知道了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清楚到哪些尘埃不愿意落到地板上都知道。
女人起身伸手从衣柜里拿了件衣服裹起自己裸露的身子,阳光不情愿的退到皮肤的外面,转身对着镜子才发觉身上的衣服不是自己的,衣服的纤维里还留有男人的味道,是女人喜欢的那种味道。女人倒在了床上,享受着那种味道,泪水从微闭的眼角溢了出来,像源泉,断不了。女人知道男人是为了自己好,但女人怨男人太决绝,不留给自己一点藕断丝连的过渡,决绝地从自己的眼里、手机里、QQ里消失,像被蒸发。女人无数次的听着手机里的“你好,你拨的号码已过期”,QQ里的头像也不再点亮过。
女人是通过QQ与男人认识的,确切来说是通过女人的同事。男人先是女人同事QQ里的好友,同事觉得这男人还行,就把女人的QQ给了男人。女人后来才知道男人那天失眠起得早,自己QQ里的头像一片灰色,就主动的加了自己的同事。
QQ中,男人觉得女人很不错,女人也觉得男人很实在,男人主动的给了自己的11位数联系号码,但,没主动向女人要号码联系。
QQ外,女人很想,很想得到男人的一声表示关心问候,更想知道男人此时此刻的行动细节。女人知道是不可能,男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联系号码。后来女人问男人你怎么不向我要手机号码,男人的回答是,没必要,会给你就会主动的给,不给,问也没用。几天后,女人不满足于QQ中的交流,主动的给了男人一条“你知道我谁”的信息,5秒钟后看到男人回复信息里的自己的QQ名字,女人很愉悦,直达心扉。其实,男人的生活很简单,除了6合彩,买马的响一下就停的电话外,几乎没有陌生电话,他人错拨到自己手机上的几率与买彩票中奖的概率等同,所以,男人能准确,快速的把女人的QQ名字发过去也就很自然的了。
从此,QQ内,QQ外,相互关心,相互牵动,相互动情,相互念想。。。。。
直到相互都觉得有必要从虚拟的网络以及手机信息相互的恋念中走到现实。
见了面,都觉得合乎自己的预期,饭在良好的氛围结束了,女人把男人带到了自己的住处,走动的闲谈中,不小心相互手的触碰,触碰演绎到理所当然的相拥都是在顺着情感逻辑的一种自然外露,没有过渡,无需过渡,期间夹杂的急切也不过是一种自然本能现象。与冲动无关。
睡在床上享受着衣服里散发出的男人味道的女人感觉房间空气很浊,起身把刚才忘记开的窗户以最大的限度开开。热情的阳光扑了满面,让女人顿时生出要被呵护的感觉,心情再次跌进低谷。女人弯腰把酒瓶拾了起来,把它扔进了客厅里的垃圾桶里。酒是女人托朋友在法国带回来的,女人在年前就在热切的期待中暗自计划,计划怎样才能更浪漫的与男人过第一个情人节,多次设定,多次否定,最终女人决定在家里与男人过。法国酒原本是要用来在情人节那天晚上与男人在自己的床上增添更高层次的温存的浓烈度。男人平时是不酒的,女人想在男人身上享受到自己女性朋友经历过后描绘出来的那份男人在半醒半醉状态温存时的霸道和力度。
女人爱这男人,往死里爱。男人也爱这女人,但男人发觉前面是死胡同时,温柔的转了身。只剩下女人一个人,独自在死胡同里,白天拼命忘记,忘记一切有关爱的痕迹,黑夜又拼命记起,记起一切有关爱的迹痕,沉迷,上瘾,瘾到消瘦,消瘦到失眠,失眠到沉迷。。。。。
女人爱到可以放弃婚姻,只要能在一起,就好。而男人很传统,觉得需要用婚姻来装饰两人的在一起才够踏实,才够冠冕堂皇。
爱,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必须披上婚姻的外衣。
男人的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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