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爱,但请不要欺骗

作者: 麦子2008 | 来源:发表于2016-11-21 18:26 被阅读107次

    我毕业的时候,分到一个200多人的集体企业。第一个接触的人是人事科长,长得五大三粗的,没想到还兼管厂里的宣传工作,字写得不错,听说文笔也不错,可以称得上是内秀。据说曾有不错的单位要挖他,没去。

    后来他媳妇我们也认识了,在厂里的办公室工作。个子大概有1.65左右,身材很好,大眼睛,很爱笑,笑起来很漂亮。我们几个同届毕业生给她的评价是:有气质。一致认为她是我们厂女职工里最有魅力的一个。

    听说也非常的贤惠,家里收拾得特别利索,孩子老人都照顾得很好,家里事情不用老公操心,也不用老公动手做家务。一家三口出门,都干净利索,幸福一家人的代表。那会大家都夸张科长娶了个好媳妇儿。

    几年后,我休产假期间,出了一件轰动我们那个小城的大事儿:张科长失踪了。是在厂里值班失踪的,办公室里的灯还亮着。他媳妇儿几乎崩溃,厂里也报案了,但到处找不到人,媳妇整日里以泪洗面。

    后来听说了很多故事,有鼻子有眼,不知道真假。据说他失踪那天晚上,他们家里进贼了,媳妇听到动静没敢动,搂着孩子假装睡觉。贼偷了他一件衣服,还从厨房拿了一瓶香油扔在外面,还有孩子的一只鞋子也扔在了外面。还偷了他一套照相器材。

    时间过去久了,各种流言传起。大家都分析那个人是自己走的,极有可能跟人私奔。他们还分析得头头是道,比如:他那么五大三粗,衣服一般人穿不了,小偷偷衣服干嘛?他媳妇名字里有个香字,把香油瓶扔门外,就表示不要了;孩子的鞋子扔外面,也是这个意思。照相器材是他挣钱的工具,所以才拿走的。似乎不无道理。

    只有他媳妇不肯相信,苦苦等待,日渐消瘦,笑容消失,再不复从前模样。

    大概过了一年多,有人说,在云南看到他了,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还是厂里一个什么人的亲戚。

    再后来,厂子效益不好,被买断,大家自寻出路,断了消息。

    又五六年后,和另一个前同事碰上他媳妇,脸上有个明显的坑,很瘦,比较憔悴。问起后来的事情,才从别的同事那里听说,那个男的几年后回来,办了离婚手续。媳妇没有一技之长,于是学了驾照,开起了出租车,也是比较倒霉,碰上抢劫的,反抗时被戳伤脸,留下疤痕。后来出租车不敢再开,给一个开网吧的同事帮忙,挣口生活费。

    本来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如同孤儿,母亲无暇照顾他,有时候去奶奶家吃个饭,有时候外面随便吃一口,近视眼镜度数很高,学习也很不好。

    而那个男的,据说再婚,开了个什么做装饰广告的铺子,过得好像也不如意。

    好好的一家人,落了个这样的下场,真不知道那男的当时是怎么想的。不爱了,有新欢了,那就说出来,可以离婚,不声不响玩失踪是怎么回事?可惜了他媳妇那些日子的担惊受怕,牵肠挂肚。

    爱要两厢情愿,可以不爱,但请不要欺骗,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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