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虽然之前有读过,但情节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记得当时读后的感动和震撼,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啊。现在重读,能读出一些十几岁时的自己读不出的东西。真的是超爱他的小说,每一本都爱。
1. 不爱讲道理,却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不知道是不是上学的时候,文学常识背怕了,看到一本正经的文字,大脑就开始自动放空。但读余华的小说从来不会,都是很简单的文字,不刻意、不说教。每读一句话过去,总是忍不住回头重读一遍,回味一下。
在他的小说里,道理都是明摆着的,很自然,很简单,比如:
你儿子把我儿子打伤了,我就找你要钱看病。没钱就搬东西,有钱时再把东西还给你;
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不能出这个医药费,但可以抄家,因为家里的东西一半属于亲妈(而且你来抄家,我也给你泡茶,这是礼数);
你不是我亲儿子,我可以养你对你好,但我卖血的钱不能花在你身上;
你卖血不带我吃面条,我理解,但我心里委屈,那谁带我吃面条谁就是我亲爹……
感觉大家都在一个频道上,都活得很明白。
同样的故事,别人可能写一千页,但作者二百多页就写尽了。
大道至简,说的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2. 不适合拍成影视剧。
总觉得,余华的作品,最适宜的表达方式就是文字。
和很多情节性不强、类似散文的小说不同,他的小说虽然页数不多,但其实里面的故事很丰富,很多可以拍的:时代变革、命运转折、生生死死……拍出来也肯定叫好又叫座。但就是觉得,拍得出“形”,拍不出“神”,里面最精髓的地方,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没有了的感觉。
以对话方式写历史:一个章节,几页,几段话,就把大炼钢铁、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一连串历史介绍过去了;
但描写细节,又竭尽所能。细到如何擦眼泪、如何洗脸、如何织精纺毛线衣……
这些都能拍,但就是不如文字看着有滋味。
二百多页的小说,写历史事件不失厚重感,写家长里短也充满烟火气。
想到他的书被翻译成那么多国文字,不知道这种书经过翻译后,是否还能保留住它的“神”,别国读者是否能读懂它的好。
3. 把旁观者视角进行到底。
作者就好像拿着一个小本本,坐在许三观家里,把他家发生的事情、对话如实记录下来。人物什么性格,对话就是什么样,不铺垫、不渲染、不褒贬。
看他的书,你感觉,写作太简单啦,这些句子我也能写出来啊(当然只是感觉而已)。
里面的人,死就死,活就活,没其他小说电视剧里的主角优待。人,不会因为你心善喊魂就活,也不会因为你卖血就死,各自看造化,作者不参与。你在书外看故事,人物在书里过日子。
作者也不会刻意卖惨、幽默、感动,但你就是能感到深深的悲惨、幽默和感动。
4. 感人不靠生死。
和《活着》不同,《活着》主要在写死亡,相较之下,这本书算是喜剧了(虽然内容是卖血),但一样让读者看了想哭。可见小说感不感人,并不靠生死。
卖了血吃面条那段,我是又心疼又感动;
为何小勇喊魂那段,我是又生气又感动;
许玉兰挨批斗那段,我是又想笑又感动;
用嘴做菜那段,我是又流口水又感动……
一家人就是这样,打打闹闹,鸡飞狗跳,说最狠的话,做最温暖的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好的坏的日子。
每次读余华的小说,看时会哭,但看后会觉得更幸福。
(触动的点太多了,先记下这些,以后读作者的其他小说,再继续补充吧。)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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