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见我,我就老了;我还年轻吗?应该这样说,再见我时,我已老去。
老去在清晨洗脸盆里的几根落发,它们是群找不到妈妈的小蝌蚪,写满了沒被表述的焦虑;我隐约看见附在它们表面上不甘的青春,和一些自以为是的智慧,还有我所无法悟到的宿命。
我已习惯于它们对我头皮的背弃,我那么容易习惯,即使住在阴暗的坟墓。
我住在阴暗的坟墓,习惯着浓郁树林里偶尔遗落的微光。)
荒凉的七年那时还是学生时代,刚认识蹉跎岁月这词时,并不甚明白,隐隐觉得其中是有玄机的,在此之前形容时光的似乎只有流逝,蹉跎二字显然要高档很多。
再往后,认识满了三千个汉字,也慢慢学会了将它们颠倒排列,知道形容时光的词实在太多,沧桑杀猪刀什么的雅俗俱全,原来,时光是用来赋与经历的。
然后,我认识的汉字数目停滞不前,倒是那些被消费掉的时光不断更新我的感知,它们从没强求过我什么,所以时光停留在委婉中。
伊说,这荒凉的七年,原来,时光是可以分割的,也可以一天,也可以数世轮回;原来,时光中最多的是个人的情感,比如那首很经典的光辉岁月,或更经典的三十功名尘与土,比如荒凉中空白的余味。
这倒让我想起家乡方言,肮脏居然有浪费的意思,“今朝肮脏特则”,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今天浪费掉了,其中也都是空白的余味,但若说肮脏特一天,显然很不堪很不上台面。
那么伊说荒凉,应该是要害了。
七年荒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传统文化中,七是巧数,所以让它痒,却不让它疼,比如牛郎织女的七夕,王母让他们一年一见,始终有个盼头,这时光里便是期待。
想来,荒凉在繁华之外,伊说荒凉,终究是想着锦绣中的繁华,时光会有风生水起,更是莺歌唱晚。
可是,我想的那些时光,充盈着满心欢喜,即便抽丝剥茧,裸落出蚕蛹丑陋的身躯,也不再去后悔,毕竟,那蛹化而成蝶多半只是传说。
这荒凉的七年,和我当时认识的蹉跎岁月一样,只是大家笔下的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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