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的积雪还没有完全融化,触景生情,我的脑子里就总会想着那首带了魔性的《东三省的雪》,再加上尚未痊愈的感冒,真的是再应景不过了。
打开一个文友的写作空间,于是我看到了这样的一篇。
《《故都的秋》早就该跌落神坛》
作者楠木丐
我进高中的时候,《故都的秋》已经是高中教材了,近40年来,很多课文都“作了古”,《故都的秋》一直还坚挺地“活着”,生命力足够旺盛的。以后的教育生涯中,每一届都和《故都的秋》打交道,每教一次心理就不是滋味一次,后来在“教参”上附有郁达夫儿子关于《故都的秋》的写作背景介绍,慢慢地就理解了郁达夫,也理解了这篇文章,也慢慢释怀,难受的滋味减轻了不少。 几十年来,从各方面对《故都的秋》赞美的多,质疑的也不少,我非常赞同那些赞美语言中的很大一部分,也相当肯定所有同仁的质疑。对一篇文章的评价,和对某件事情或者某个人的评价一样,一分为二地客观评价,既是辩证的观点也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与高中教材匹配的《教师教学用书》语文必修上册,245—251页,沿引了孙绍振先生的《追求大雅和大俗的交融》(《解读语文》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说“分析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的困难在于:文章中的趣味,和中学生的情感经验有很大的距离。……虽然有一部分凭直觉就能感到这篇文章“挺好”,但是多数说不清好在何处,许多学生读后的感觉是“一般”,也有人觉得“不太好”,仅仅是出于对郁达夫大名的景仰而不敢贸然直言,多数学生感到十分茫然,不甚明白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文章选到课本中来。”“问题之所以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审美修养,分不清审美价值和实用功利价值”,更把“《故都的秋》成为当代散文史的丰碑”。 人教社这样一干,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就相当于这是权威是定论了,我着实吓了一大跳。我一直尊敬孙老先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他将“多数学生感到十分茫然”“不甚明白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文章选到课本中来”归结为“缺乏审美修养”。把一切问题归结为学生或者读者,而不从文本本身去研究,就有失偏颇,我没有任何想冒犯的意思,只是不敢苟同。正因为这样一“界定”,我也就反思自己是否具有“审美修养”起来,虽然文中说的是学生,但怎么又不是说那些否定《故都的秋》的人呢?30多年的教学生涯,我还是第一次反省自己有没有“审美修养”,反省的结果是:我有审美修养。因为我对普遍认为是美或者丑的事物是同样认可的。 避开美与丑的问题,同时避开《故都的秋》中那些成功的、优美的、深沉的因素,单就从课文的角度,我们来看看《故都的秋》到底该不该作为教材。 语文教材不同于一般的阅读文本,它是学生语言学习和文化陶冶的范本,因此,应该具有一种典范精神。关于“典范”的标准,叶圣陶先生提出“文质兼美,堪为模式”八个字;刘国正先生则概括为:"语言文字典范,思想内容健康,篇章结构完美,体裁和题材广泛多样,适合教学需要。” 教材的示范作用、教化作用、引领作用,对青少年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教材的选材标准有了,我们再看《故都的秋》是否达到了教材的标准: 第一、标题为《故都的秋》,全文却只有几处提到“北平的秋”,其余都是“北国的秋”,“北方的秋”。把“故都”和“北国”“北方”具有从属关系的词语等同起来,这是逻辑上的错误。所以,从标题与全文关系看起来,这是“文不对题”,至少是扩大了标题概念的外延,这是我们在教学生写作时的一大忌。 第二、文中很多地方存在语法错误。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其中,“我的不远千里”读起来很别扭,甚至有点当年日本鬼子进村时叫嚣的夹生汉语一样,应该将助词“的”去掉;“饱尝一尝"是由“饱尝”和“尝一尝”拼凑在一起的,“饱尝”有尽情地品尝的意思,而“尝一尝”则是体验一下的意思。两者拼凑在一起,意义重复且矛盾,读起来也不顺畅。根据文义,应去只用“饱尝”一词。 “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前面三个短句“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应该与后面“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三个短句一一对应,否则属于搭配不当,那我们看看,搭配吗?显然要把“看不饱,尝不透”交换位置。 “向院子—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很高很高”作定语,不能修饰宾语“天色”;“碧绿”与"色”重复。去掉“色”字,两个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说”其中,“便用了”的“了”表动作的完成,用在这里明显不对,应该去掉;“互答着”与“说”重复,应去掉其一。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总(一直、一向的意思)”与“老(经常义)"语义重复,应只保留其一。 “屋脚,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株株的长大起来。"它"是单数,"一株株”是复数,放在一起不合逻辑,应该在“它”后面加“们”。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既然有“第一”,那么,怎么也应该有与它相呼应的“第二”,然而找下去,一直没有找到“第二”,根据语境,可能这里的"第一"是指“数第一"。 “但你若去—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与“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goy"有从属关系,不能并列,应在“各国”的前面加“其他”一词。 “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请问:“秋士”是成语吗?“秋士”只是一个词语。 “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组句子,历来让评论者鉴赏者绞尽脑汁地寻找或者生造一些词语来赞美,结果都不能自圆其说,笑话得很。楠木丐认为,这组比喻就是未加思索没有推敲过的句子,后面的“黄狗之与骆驼”同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之间够不成比喻,也谈不上有什么美感,不值得去欣赏和刻意寻找溢美之词来自圆其说。 王彦在《《故都的秋》指瑕》一文中说:《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 课本已有半个多世纪了。在郁达夫《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余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余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此文是为杂志社写的应急文章。 王彦把《故都的秋》界定为应急之章,这是有相应材料为佐证的。郁达夫难道写不出好文章吗?当然不是,相反他可以称得上“大师”“大家”,只是因为时间问题写好后没法去推敲、修改,文中存在很多问题,说明大作家的文章需要斟酌需要修改需要打磨,同时说明郁达夫也是人,是常人,并不是“神”,这刚好证明郁达夫真实的一面接地气的一面。这些都是正常现象,我们实事求是地看待不就对了么?不能因为他是“郁达夫”我们就失去了底线而只说其好,试想,郁达夫如果在世,是否也会耻笑后学者盲目崇拜呢?有了以上这些因素,难道你依然迷信专家学者的论断而不实事求是地评价,还固执地觉得这篇文章应该作为高中教材来当“典范”教化学生吗?
请问:《故都的秋》是不是该跌落神坛? 楠木丐言:做学问,不唯书不唯上不唯权威,要唯实!
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已经很高了,我初看到时是很有些讶异的。本文作者行文立意大胆泼辣,敢于挑战敢于提问。对此论断,我仿佛完全是找不着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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