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深圳市人社局近日答复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同时,有医生表示:如果痛经原因自查后无好转 应及时上医院检查。
答复表示,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有过痛经经历的女生都知道,痛经会极为难受,因此深圳回应给予1至2天的休假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看网上言论,不少网友认为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能否落实依然要打问号。
有网民指出,现在职场存在性别歧视,不少企业更倾向于招收男性。招聘时,HR经常问到女性,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这些问题都隐藏着公司想了解你工作的稳定性、以及未来对公司的“可见贡献度”。
所谓“可见贡献度”,即在当下可预见的情况下,入职员工能为公司服务多少。比如相比30岁已婚未育的人,公司更愿意招30岁未婚未育的人。因为,30岁已婚生育的概率更大,更容易招进来没多久就休产假,导致人员生产贡献减少。因此,30岁的女性太跳槽实际更难。
在过去尚且要考虑这么多,现在加上一个痛经假,自然会让人担忧会不会在招聘上对女生更加不友好。
其实,月经之所以曾经叫做“例假”,就是因为在过去,女性来月经后,单位会“照例准假,工资照发”,所以才叫“例假”。
现在深圳再次实施这样的政策,固然是好的,但想真正落实到实处太难了,作为公司女职员,如果你真的每个月都请例假,领导可能会觉得你矫情,在招聘或者升职方面,可能更加倾向于其他不用请假的职员或者男职员。
想要真正把这个政策落实下去,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社会逐渐认同,女性生理结构上与男性存在差异,并在痛经期间有休假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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