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过很多书,也送过很多人。大多是基于社交场景,比如送给别人当做礼物,刚好别人喜欢或者我认为别人会喜欢,但是很多后来别人也真的喜欢。也有书店现场营销场景的,比如参加某个书店的主题活动,或者某位作家的现场签售等等。
但是收到别人的书不多,具体应该是收到送书的人不多,屈指数下来,也就六位,少年时候的三位及现时的小林子和一位陌生人及现任boss。相较我送出去的人,送我的人可谓是屈指可数。
可是我不在乎,送和受本来就是两条线。一条线代表我对他人的认知,一条线代表别人对我的认知。一位只会送别的礼物给我但从不选择送书给我的朋友说,我一看就是那种饱读诗书的人,感觉天下的书都被我读完,所以怕送的书我已读过,再转手送给他人。
我不置可否。我是读书很多也杂,但是天下书多了去了,人一辈子每天读都读不完,何况我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想当年,都是把数学课当做了我的读书课来上,搞得现在遇到数据分析部分都会头疼得很。当年在二楼,和弟弟抢着彻夜读金庸、水浒等闲书,想来妈妈还以为我和弟弟多用功。
其实少年时打下的基础才算童子功,也养成了我和弟弟现在就算在这浮躁的世间也会保持清醒的处事态度。闲书里却又很多不闲的道理,很多都是当年读时不自知,现在想来却知深意的那种明镜与淡然。
少时收到三位朋友的书,都是男性朋友,却只被一位朋友撕过书,也是男性朋友,也就是现在的王先生。那是安妮爆红的年月,《二三事》、《彼岸花》、《蔷薇岛屿》等,都是最具安妮也最能代表青春、撕裂与烈焰的书,从生活费里省下的买书钱在月末去小城的新华书店买下来,然后找个安静的操场角落或者宿舍楼的楼顶,翻开就停不下来的那种,非要一口气读完。
那种非要一口气读完的状态现在很少很少会有了,大多是会被俗事或睡眠打断。所以我怀念极了那时候年轻不自知却对阅读如此渴望的自己。在当年小城里的小孩都在争相传阅《十六岁的花季》这类型的校园小说,我却爱上安妮和燕青。
而成年后的我,还是依然热爱。只是当年那些书没被数学老师搜走却被身为班委的王先生撕成好几半。就那么在我眼前就那么激烈地撕扯,少年的他仿佛对书或者对我有多大仇恨似的。对我的整个青春及少年时代有了一些伤痕。
但很庆幸,成年后的我,却靠写作生活吃饭养活自己,至今养得越来越滋润。却想不起来当年写过的那些满分作文都在写些什么,我所有的少年时代的东西都留在了阁楼,有时候会被小侄子翻到,说姑姑写的字真丑,但是作文真好看!
初中慈爱的女语文老师收我为义女,只因为每次的作文课我的作文必为诵读范本,为她那清苦一眼看得到头的小镇中学语文老师的生涯起了一点涟漪,总是觉得我应该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高中干瘦的男语文老师说我的作文像春天西湖的碧螺春。至今却都没喝过正统的西湖碧螺春,不知道碧螺春究竟是个什么味道。我只喜欢黑苦荞、干柠檬和熟普洱。黑苦荞和干柠檬被我放在办公室换着喝。每天好几杯,黑苦荞一点都不苦,很是清香,干柠檬却往往需要中和蜂蜜味道才不会那么下咽。周末的时候会在家里煮熟普洱,只是因为听说对胃比较好。
可我没有成为作家,也没有成为名记,甚至也没有完全靠着写作去养活自己。可我却靠着少年时期的那些养分慢慢滋养长大后无数个寂寞独孤的时刻。
写就是单纯的写,其实很多时候写完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相信多年后的当自己坐着摇椅在夕阳中慢慢摇的时候会懂,那都是那些年自己留下的那些心绪。
生活是苦的,人间也会有很多的不值得。但是读书写作的习惯我却一直想留到坐着摇椅在夕阳中慢慢摇的时候。那才是一生中最珍爱的时光,没有少时的少不更事,也没有那么多的作业要写、功课要做,也没有那么多的会议要开、完不成的工作list,也没有俗世的房车信贷,不如意的丈夫和要养的小孩。
只有那个时候,才会真正的属于自己,所以,无惧变老,愿在时光中慢慢成为想要的人。书是从少年开始到年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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