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洛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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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那年,我的叔叔建了一个QQ群,名字叫做“张氏家族群”。那时候我还小,不太明白这个群的意义。而且,在我的大家族里,我辈分最小,年龄相对于他们也是最小的,所以,基本没在群里发过言。
今天,我点开群成员,发现人数已经三十多了。翻翻备注,有些是小时候一起玩一起疯的堂哥堂姐,有些是年长我八九岁的姑姑和叔叔,也有些是我早就没了印象的长辈。
我们共用一个姓氏,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同一种味道。如今,我们正奔赴在不同的远方。
꧁༺②༻꧂
2014年,我的家乡刮起了一阵大风,一夜之间大家都纷纷搬走,住进了新房子,认识了新邻居,终于摆脱了满是灰尘的土路,站在了光滑洁净的地板。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人奔向大城市,求学、工作、定居,大家越走越远,散落在不同的地方。于是除夕夜,再也没有人敲我家门了,大年初一也不能挨家挨户磕头要糖了,不能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地尖叫了。也只有每年春节的时候,大家才会心照不宣地怀念起,那个曾被遗忘的家乡吧。
只是,从此家乡即故乡。
我的爷爷七十多岁了,当年,他也是搬家浪潮中的一员,年纪越大越容易念旧,他们那一代人一辈子和土地长在一起,是真的割舍不下故乡情。所以,这两年老爷子一直念叨着:“有机会组织一个家族见面会啊,大家离得远,你们这代人都没了感情,生份了不少,走得再远都不能忘了根哪!”
只是啊,这一代的我们,多想摆脱家乡这道枷锁,不愿复制上一辈人的命运。时代推着我们不停地向前跑,向上跑,向四面八方散开,然后,在遥远的远方定居下来。从此,大家都成了漂泊在外的异乡人。
我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段话:
小时候我以为,人一辈子就生活在家里,就期待着去一去别的地方。现在举目四望,我终于是变得没有“家”了。正如迅哥儿《在酒楼上》末尾写“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得纷飞,这边的柔雪又怎样得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以前,我很难体会所谓的“思乡之情”,即便搬离了原来的住所,终归还是能听到熟悉的乡音。可异地求学的这一年,见过秦淮两岸夜晚的灯火璀璨,渐渐明白张祜口中的“惆怅异乡人,偶言含脉脉”的深情。
20岁以前,我们生活在淮河岸边的土地上,20岁之后,我们生活在对这片土地的印象里。
꧁༺③༻꧂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爸妈一直希望我去北上广的大城市,他们在这座小城待了半辈子,每天对着日复一日的生活,枯燥无味。父母希望我能替他们去看看这个世界,去体味小城以外的新生活。
刚上大学那会儿,我总和朋友抱怨父母心狠,别人爸妈都希望孩子离自己越近越好,恨不得把子女拴在身边,而我的父母却把我越推越远。尽管是一个女孩子,家里人却并不喜欢我时常依偎在他们身边撒娇。他们希望我是见过大风大浪,有见识有经历的姑娘,而不是眼巴巴等待着别人喂食的娇弱公主。
如今,独在异乡的这一年,特别感念父母的开明,让我贫瘠的内心开出一朵娇艳的花来。结识了五湖四海的同学,见到了不同国度的外国友人,看过北方的雪也吹过南方的风,视野开阔很多,竟发现世界之外还有世界。
突然间能明白,这么多人背井离乡的初衷,小城的局限性不仅限制了我们的眼界,也限制了人生的多种可能。比起一眼望得到尽头的安逸生活,我们更愿意挑战刺激的人生。才二十多岁,不该是喝茶看报六十岁的生活状态。
二十几岁的我们无比幸运,赶上了好时代,过上了二十年前父辈们不敢想的生活,可以熟练操作他们搞不懂的新科技,可以轻易理解他们没听过的新词汇,可以毫无顾忌地行走四方。当他们在我们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曾有过鸿鹄志向,也畅想过遥远未来,也想去看看外面的大世界。只是囿于环境和时代的局限,很少人有机会实现梦想。
听我爸说,妈妈年轻的时候唱歌特别好听,放到这个时代,我妈去星光大道、超级女声,肯定能火,说不定也成了小明星。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我看得出来,一半调侃一半遗憾吧。
的确,这是一个全民的时代,平台很多,机会很多,可这毕竟也是一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几千人竞争一个工作岗位,几万人涌进北漂浪潮,大家都是心怀理想不甘平庸的逐梦人。三四线城市的人簇拥奔向一二线的城市,借用网上很火的一句话“一二线城市容不下肉身,三四线城市容不下灵魂。”每一个漂泊在外的异乡人最能体会这种心情。
即便交通发达讯息方便,城市的距离不太明显,可省份的分界线却隔开了一代代人的记忆,一辈辈人凝聚百年的情结。走得越远世界越大,想回头看一眼故乡,却发现它早消失在人生规划的地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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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微信也是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由于它操作简单,主要是父辈们的社交软件。而我,自从有了微信之后,加入的家族聊天群有七八个。也是在群里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以前没见过的亲戚啊,他们都是在外打拼事业多年,然后定居娶妻生子,连户籍也早就迁到外省。
不知道隔了多少层关系大家才重新联系,也不知道多年不见各自的音容笑貌变了多少。可看着群成员里的头像,想像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或光鲜或落魄,他们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偶尔矫情地眺望远方想念家乡。
我常常在南方城市夜晚的街头听李健的《异乡人》:
当你迷失在路上 能够看见那灯光
不知不觉把他乡 当作了故乡
只是偶尔难过时 不经意遥望远方
曾经的乡音 悄悄地隐藏
世界太大,时间浮躁,我们这代人沾染了太多的城市气,血液里流淌的泥土味被汹涌的社会浪潮狠狠地冲刷掉。家族群把我们这群漂泊在外的异乡人“捆绑”在一起,把散落在世界各地的灵魂召唤于此。故乡情,那是每个人都逃不开挣不掉的宿命。
长大之后才明白,所谓“家族群”,就是把我们每个人身体内残存不多的故土味道,换种方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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