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结合《民法总则》的有关条文,做些粗浅的解读。
例如,第一章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民事主体提出的法律要求,都是对民事主体行为规范的一种限制。
说直白一点,就是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打无端官司、不得打昧良心官司,不得打以势压人的特权官司,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吗?
现在我结合《民法总则》的有关条文,做些粗浅的解读。
例如,第一章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民事主体提出的法律要求,都是对民事主体行为规范的一种限制。
说直白一点,就是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打无端官司、不得打昧良心官司,不得打以势压人的特权官司,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吗?
本文标题: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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