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自己是特别的不堪,你会愿意承认并接受这样的自己,然后努力去做一个更好的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待在一起,哪怕过程很艰难,你会愿意去尝试。
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以前我不懂这句话的含义,心想:世界上哪有如彩虹般那样绚烂的人,大家都一样,是如此的平凡。
后来发现,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一个人,她会发光。不管她是以何种方式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当你遇见了,你就知道了。
不可质疑,也不想否认,从年后至今,兔子实实在在变成了我生命中的光,我只要一想到她,便不再那么害怕这个世界了。
兔子说:“我是一个把自己困在自己世界里的人”。真的是这样。
和她聊天,我一开口,所有的情绪都能被她轻易看穿。即使在我假装快乐的时候,她也能看出我的忧伤。有时,一针见血的指出我的不快乐。
她会问我:是不是什么事情不顺利,所以把她当成了生活中的支撑。
“如果你生活的很好,又怎么会把我当成生活的支撑”
她问的我哑口无言,和她聊天,我常常被她反问到。与她相比,我愚昧多了,我渴望认识这样的一个人,去看见她的世界。
她喜欢阿信,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听阿信的歌就会好,喜欢到难过,沮丧的时候,听阿信的歌就会满血复活。
这是一种怎么的情感?我想兔子一路走来,一直追随着阿信身上的光,这也许就像现在的我追随着她身上的光一样。
只是我喜欢她不及她喜欢五月天那么深。她会说她爱五月天,而我对她的喜欢,我还说不出爱。
和她相识是一种偶然,399天前,她出现在我的朋友圈里。
她的第一句话是:“你是来看我晒娃的吗?”“是的啊,看你晒娃”。
那时,我们不怎么聊天,大多时候的互动就是评论对方的朋友圈和点赞。这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小小的交集。
那时候的她,经常在朋友圈晒果果的照片,会偶尔在深夜分享自己看的书籍,我想:兔子大概是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看书的人。
和我的不同,只是,她看的书大多是繁体,还是竖行,而且她一天看一本绘本,还尤其喜欢诚品书店。
后来,在聊天中,她告诉我:她所热爱的是写字,而写字这件事对于她来说,是胜过看书的。
原来她是一个写字的人,原来她是一个靠写字吃饭的人,原来她的工作是她的兴趣所在。
我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文字,是在去年7月份,她在朋友圈里分享了一篇自己写的书评《月亮与六便士》,她写了很多,我觉得挺好,便转发她的书评到自己的朋友圈里,想着空闲的时候,再去看。
她的文字言简意赅,正如她写的广告,词简有力。一眼便能看出,出自她手。敢问路在何方 ,不敢。
和她深入聊天,是在今年年后,那时候的我,深陷绝望,感知自己深深的无力感,沮丧,还有悲哀。
我没有任何犹豫的打开了她的对话框,和她讲述我的心事,我渴求从她那里得到一丝安慰,只要一点安慰就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是她,总之,遇见了,撞到了,坦白了。
那几天,我断断续续和她聊天,在黄昏,清晨,深夜时分。她的思路清晰到,我上一秒提出的问题,她下一秒就给我画了一张简图出来。
在她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满满的正能量,我被她说服,我渴望去改变自己的世界,我渴望去看见更大的世界。
我妈说,至今,我还没有遇到一个能降的住我的人,现在,我觉得自己遇见了这样的一个人。
我特别愿意听兔子的话。只要是她说的,我都愿意去听。她调皮却总是可爱的,她可爱的很清澈,清澈的让人想跟随。
我喜欢这样的她,我乐意接受喜欢她的自己。在她的身上,我能够看到自己的理想,愿望。
喜欢就是这样触不及防,毫无防备。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友情和爱情皆是如此。
扪心自问,我喜欢她,就像她喜欢的别人一样,是因为别人骨子里拥有和她相似的灵魂。一定是我所向往的灵魂,存在在她的骨子里。
她是行走在另一个城市里的我,我们一样的肉体凡胎,一样的敏感,一样的不断找寻着正能量。
她聪明,成熟,天真,还拥有孩子气。
她写字,画画,带娃,工作,和熟悉的一切在一起,这便是她的生活。还有喂你读书,就是卖绘本了。
如她自己所形容那般,我也这样认为,她是一个很外放的人,她是一个直言不讳的人。
我知道,她是一个一针见血的人,而我所感知的她,是一个极其温暖的人。她对我温暖极了。
兔子说:有相同气息的人,终会相遇。所以遇见了,真的遇见了。
明亮如她,我知道,她会守住她的灵魂过一辈子,和她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而我会喜欢她,我想会一直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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