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文字更有力量很多词句总是多余的。——威廉·津塞尔
简书,这个名字起得好,莫名产生好感,让人一见钟情。
这里有日更达人,更有铆足了劲码字以字数为豪的。
努力的背影们感动了他们自己。
却很难打动他人。
1
大多数写的文都是次品,所以请静心写而不是多写虽说平日里的随笔记录和科技论文写作有很大的区别,但最终都是想用文字表达深刻的内容。否则,真的就是在“码字”,没什么意义。我料想“简书”的初衷应该不是让大家简单地记录生活、遭遇和心情吧。
而在这里,很多人喜欢洋洋洒洒毫无逻辑地码“干货”飘思绪。这让我想起一个外国朋友是这么形容我们中国的:中国很强大,一个四肢发达的家伙!一听,汗颜。说我们的现代文明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呢,有色眼镜是有,事实其实也确实大致如此吧。大和多,似乎永远是我们中国人的追求,这一点,向老美学得特彻底,无论是在哪个方面都要完完全全体现。
我最不喜欢看到的是那些大谈新手如何写作、写作手法和技巧的长文,多半是从某处照搬或者添加些自己的小体会而成的,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其实你还不够资格站在如此之高的位置谈“如何写作”。(这里完全没有冒犯的意思)
在我们科学研究领域,只有学术大牛才有资格系统对某一领域发表总结和前瞻性论述(综述一般都是简短而深刻的)。
2
去掉你的句子中“死亡”的部分我喜欢出自威廉·津塞尔写的《On Writing Well》的一段话,大意是这样的:好的写作的秘诀在于将每一句话都剥离到最清晰。每个不起作用的词、长词都可以是一个简短的词,每个具有相同意义的副词都已经体现在动词中,而每一个被动结构都让读者不确定是谁在做什么。这些都削弱了力量。
很多写者最多只有时间写一篇长文,从来没有时间在那之后想过去把它缩短。
估计认为那是编辑该做的事。
而那些长文,最后看着都那么的软而无用。
3
删除,不断删除就如何删减,是需要在阅读中不断提升语言功底和感知能力的前提下,不断练习才能做到越来越好的。
不可否认,很多长文还是非常精彩的。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当初就轻松俘获了我的心。如今还在一遍一遍地读呢。你试着去找找里面有一句废话吗?
回到简书,字数的统计、每日必须写多少字其实真的没必要,有感而发的文字才有灵魂。
作者和读者心意相通了才能打动其心。
浮夸的社会已然让人们觉得甚是无趣,倒退到稍稍优秀的头脑只能去缅怀古人,无聊到稍稍进步的思想只能穿越到未来。
文字,它值得以精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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