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男生,他叫陈士每。
他喜欢跑步。所以清晨的跑到上都能看到他的背影,他喜欢一直跑一直跑,跑到累为止,他才愿意停下脚步。可想而知他的汗水都洒在了跑到上。
他以为自己很厉害,跑完步了在操场跨栏,结果把自己的膝盖摔伤了,流了很多血,还一个星期没上课。我觉得他给懒惰找到了出口。你说他是有多傻!都不心疼自己的人呐……
他还喜欢游泳。炎炎夏日,像他这般喜欢游泳的人,又怎能抵抗得了不去游泳馆的诱惑呢,对吧?他还说教我游泳。开始我是拒绝的,因为我想起小时候被爸爸扔进湖里的情景就有莫名的恐惧感。然后,我还是慢慢接受了,游泳其实也是很好的,可惜现在不会游呀。
他最喜欢看书。初次看到一堆书是在他朋友圈看到的,当时我还真的被吓到了。因为一点也看不出他喜欢看书的样子,那时我心里挺害怕的。看着他那么喜欢看书,而我看到书就掉头走的人怎么跟他接触啊?第二次是在他宿舍,看到他的书摆放有条不紊,不过我只是一目十行,不敢看。因为我害怕被他看出我不是他的道上人。
他说他要写作,每次他说话都觉得他说得很好,很会说,就觉得他一定可以好好写文章的了,所以我支持他,做自己喜欢的事,发挥好自己的长处。
他是一个孝顺爱家的孩子。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还为他们做饭,有事没事都会打电话问候父母,生日也记得,与他相比,虽说我是个听话的孩子,但比起一些生活上的事情我就跟他没得比了,没他一半好了。
他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找到她的联系方式还很用心的用一本本子写上所有的相遇相识相爱的故事,还配上了一些插画。所有的文字和图画都那么特别好看不枯燥,每页都是有不同的视野色彩。
怎么觉得自己好白痴啊,他他,他的……
我不知道生活这本剧本会到最后改成什么样,我想能遇见一个好的人对的人。自己就要好好珍惜。
我不相信爱情,但我相信他这个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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