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
后三年(庚子、公元前141年)
①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冬季,十月,发生了日食和月食,日月呈红色,持续了五天。
②十二月晦,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太微;〔晋天文志:太微,天子廷也,五帝座也,十二诸侯府也。其外蕃,九卿也;南蕃中二星间曰端门,东曰左执法,廷尉象也;西曰右执法,御史大夫象也。左执法之东,左掖门也;右执法之西,右掖门也。东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相,其北东太阳门也;第二星曰次相,其北中华东门也;第三星曰次将,其北东太阴门也;第四星曰上将,所谓四辅也。西蕃四星:第一星曰上将,其北西太阳门也;第二星曰次将,其北中华西门也;第三星曰次相,其北西太阴门也;第四星曰上相,次亦四辅也。〕
月贯天廷中。
十二月月底,天空打雷;日光呈紫色;五大行星逆行,停留 在太微星座;月亮从天廷中部穿过。
③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师古曰:币者,所以通有无,易贵贱也。〕
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韦昭曰:发民,用其民也;取庸,取其资以顾庸也。〕
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春季,正月,景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黄金、珍珠、美玉之类的东西,饥饿时不能当饭吃,寒冷时不能做衣穿,把它当做货币使用,不知它何时使用何时废止。近来有时年成不好,或许是因为从事工商末业的人多,从事农业的人少。命令郡国官员,一定要提倡发展农桑,多种树,这样就可以得到衣服和食物等用品。官吏如果征发百姓,雇他们去开采黄金、珍珠、美玉,就按偷盗的罪名,把所得作为赃物来定罪处置。二千石官员如果听之任之,也按同样的罪名处置。”
④甲寅,皇太子冠。〔冠,古玩翻。〕
甲寅(十七日),皇太子成年,举行冠礼。
⑤甲子,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寿四十八。〕
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甲子(二十七日),景帝在未央宫驾崩。太子当上了皇帝,年仅十六岁。尊奉皇太后为太皇太后,尊奉皇后为皇太后。
⑥二月,癸酉,葬孝景皇帝于阳陵。〔臣瓒曰:自崩及葬凡十日。〕
二月,癸酉(初六),将孝景皇帝安葬在阳陵。
⑦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为武安侯,〔班志,武安县属魏郡。又据沟洫志,蚡封武安,而奉邑食清河之鄃。蚡,房吻翻。〕
胜为周阳侯。〔史记正义:绛州闻喜县东二十九里有周阳故城。〕
三月,封立皇太后的同母弟田为武安侯,田胜为周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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