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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传身教 依法执教

言传身教 依法执教

作者: 吅吅 | 来源:发表于2023-10-31 22:10 被阅读0次

    今天聆听了雷思明律师主讲的《教师依法执教与职业风险防范对策》讲座。我更加明确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范围,例如教师惩罚学生以不适的姿势学习,就属于变相体罚,教师让学生趴着、蹲着、跪着写作业就属于变相体罚。变相体罚有四种典型形式: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不超过1节课的教室内,学生无身体不适),反复抄写(抄写内容属于教学内容,字数时间限制),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姿势,刻意孤立学生。让学生坐教室后面或者靠近讲桌单独座位,这个有个界限,如果教师是有意让违规违纪的学生坐这个单独座位,就属于刻意孤立学生,我小时候就被老师罚坐过这个“特殊座位”,因为背对黑板,上课看不见黑板,课上会看到同学恶意嘲笑的动作表情,下课更是被同学嘲笑孤立,我深深体会过这种被孤立的感受。当班级人数为单数时,我一般会让学生自己申请是否愿意坐单座位,如果申请同学多优先让班干部、自律性强的同学坐单桌。让学生感受到坐单桌是光荣的事情。

    点名批评“四步骤”万能公式很实用;流程为指出违规违纪的行为,违反的规定,造成的后果,提出改正办法,予以期望。我们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使用万能公式来点名批评,切勿简单粗暴,切勿使用雷律师指出的 错误言行。

    学生年龄小,容易出现违纪行为是正常的,然而师生地位不对等,老师容易出现过激的言行,出现违法执教行为。我们除了常修师德之外,要经常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典型案例,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依法执教,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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