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薇安原创
入夜,在为写什么绞尽脑汁。
写什么?思来想去,想来思去。
有了。
我已经很多年不去夜店了。原因是我受不了里面鼓噪的音乐,心脏不堪重负。年龄也是大了,我越来越喜欢安静。
说到夜店,就会想起霓虹灯下跳动的饮食男女。
雷蛇登下妖娆媚惑的陪酒女郎,坐在油腻中年大叔旁边,嘻笑打闹着。
她们用最短暂的青春做赌注,不知酬劳会不会成正比。
若是劝她找个正经的营生去做,她说,我过惯了这纸醉金迷的生活,就像暗夜精灵,是见不了光的。
她不想以后,不想青春不再,暗夜就会吞噬一切!
大部分年轻人只看眼前的光亮,却不想长夜的难熬。
瞧,她与他搭讪过后,他请她喝酒,然后跳舞,然后喝酒,再然后她带他回家。日头升起,各奔一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