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25:“三才”法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浑然而成之物,在有天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寂静无声而又空阔无形,它独立长存而初心不改,周而复始而永不止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母体与根本。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么名字才好,只好用“道”来表示它,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大”。“道”广大所以不息,不息所以久远,久远所以不舍本原。所以道是广大的,天是广大的,地是广大的,人也是广大的。天地间有这四大,而人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在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的,而道则纯任于自然。
《中庸》强调“至诚”,因为至诚“能尽人之性”“能尽物之性”“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因为“至诚”之人,能“赞天地之化育”,所以“至诚”之人可以与天地并立为“叁”。后人所谓“三才者,天地人”就是这个意思。
“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之化育”的至诚,说到底便是“道法自然”在人心上的体现。
在这里,《道德经》将并列关系的“三才”,发展为有师承关系的“四大”,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基本逻辑。
“道”是什么?
从时间维度上讲,是在天地存在之前便已经存在着的浑然而成之物,在中国神话故事里被塑造成被好朋友“七窍开而混沌死”的人物——混沌。也就是说,在《道德经》看来,没有比“道”更久远的存在了,“迎之不见其首”的那个存在便是“道”。
从本原角度讲,“道”除了“先天地生”,在时间维度上占据混沌本原之位外,还静寂无声、空阔无形。以“惚恍”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形态“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算作是天下的母体和根本。
从空间维度上讲,“道”同天、地、人并称为“四大”,和天、地、人一样广大。广大无边不仅体现为空间上的无限延伸,也体现为时间维度上的无限久远,无限延伸和无限久远形成的循环往复使得“道”本身不离根本。
《道德经》之所以讲“域中有四大”——天、地、人、道,是因为在可见的世界中,这四者是都是无限广博、深厚、高大、光明、悠远、长久的。天地人作为“三才”,是这样的,“道”作为三才的根本和母体,更是如此。
人取法于地,得其广博、深厚,地取法于天,得其高大、光明,天取法于道,得其悠远、长久。《中庸》讲“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又讲人的“至诚无息”。《道德经》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此,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系统。至诚无息的人,取法于地的博厚,博厚的地取法于天的高明,高明的天取法于道的悠久,而道则纯任于自然。
在《中庸》的逻辑体系中,人的至诚无息,便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信从和持守常道、常情、常理,便是克服自用与自专。《道德经》简化了《中庸》讲的信从、持守与克服,变成了“道法自然”——纯任于自然。融汇贯通来讲的话,便是“三才”法自然,纯洁于自然即是“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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