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郑健、我、王昊从喜欢周杰伦的歌开始,就常腻在一起。
郑健坐教室最后一排,学习非常差。每次老师让他看着黑板回答问题时,他都装作竭力眯起眼睛的样子,迟钝半天后,告诉老师自己看不见。后来老师也受不了他的小聪明,就让他走到讲坛前仔细看清楚,他楞在讲坛前,让我们全班哄堂大笑。
王昊学习和我一样,中不溜。我们俩都属于既不会挨骂,也不至于被老师特别关照的存在,我们仿若给班级里凑人数一般。
王昊的同桌姓“苏”,是我们班“两个丑八怪”女生之一。他给女孩取了个“苏美人”的外号。这外号还来自于周杰伦的歌《爱在西元前》。
我们三个人有一个共同不喜欢的人——李超。
他长得黑黢黢的,精瘦精瘦,天天穿着同一套校服——按规矩,我们只需要周一穿校服——他的衣袖已经有很多发黄的痕迹。衣服每到周末,就像从泥坑里刚爬出来般。只有每次周一见到他时,他的衣服才又恢复洁白如镜。
李超被任命为我们组的组长,专门负责收发作业。
他会经常无意中惹到郑健。
郑健晚上从不写作业,都是第二天来学校借同学的抄。有时候作业太多抄不完,就告诉李超先不要向老师报他的名字,但李超不管这些。
于是,郑健叫上我和王昊故意找茬。
我们觉得欺负李超很有趣,就和郑健一起参与了。
我们逮着李超的作业本会偷撕掉好几页;也趁着他不在,用钢笔在他的书本上胡乱勾画一通。
直到有一天我们把他的书籍扔进了垃圾桶,我看到好端端的一个李超从垃圾桶里捡起书时,竟哭了起来。
我们看着他的样子顿觉好笑,却从未想过一个无辜的人,因为我们瞧不起他,而莫名其妙被整治着。
恶意总是无中生有。
李超开始尽可能避免与我们三个接触,我们却乐此不疲。
王昊建议,把李超推进女厕所。
我说,让他和我们班最丑的女生来一次接触。
何莹是我们班公认最丑的女孩,没有人愿意和她接近。她黑得像乌鸡的毛发,五官聚合一起,在大脸盘子上占据非常小的位置。男生们都觉得她特别特别脏,好像只要身体一接触她,自己也会被“污染”。
我们三个人一起欢呼——这个想法太好玩了。
那天,何莹一个人从楼道上来,像往常一样静默地沿着过道的边沿向教室走去。
李超穿着那身发黄的校服,欢乐地和身边的人滔滔不绝。
我和王昊快速对了下眼色。他立即启动向李超奔去,我在后面大吼着“站住,别跑”,假装要扑过去生剥了王昊的皮。
王昊跑到李超身边时,一瞬间就把猝不及防的李超推开了,就在他失去重心的时刻,我也急急忙忙冲了过来,用力在他肚子上一推,他整个人就扑向了恰时经过的何莹。
我们回过头就像啦啦队见证运动员冲向终点线一般,看着李超的脸和何莹的脸贴在一起。
我们开口大笑,在兴奋于计划圆满成功时,也庆祝这个世界上突然多了一个“脏兮兮”的人。
终于因为觉得他“脏”,我们不再以他为乐。
(二)
上了六年级,我们重新分了班。王昊、我、李超分在了一起。
分班以后,我们和郑健往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使三个人聚在一起,也是郑健讲他们班的事情,而我们讲我们的。
后来实在觉得跟郑健没有太多话题,也就没有再有太多往来。
于是,郑健成了第一个从我们小学朋友圈子里消失的人。
这一年,王昊谈恋爱了。
在我还对恋爱懵懵懂懂时,王昊已经和隔壁班的女孩在一起了。
他的情书从来不掩饰,在班里来来回回传了好几次。他的开头就写着“老婆”两个字,让我们都大开眼界。
我第一次见王昊的“老婆”。他们两个并肩站在一起,交头接耳,脸上满溢着大朵的笑靥,如同我在游乐园玩碰碰车迸发出来的幸福感。
我似懂非懂。
上学期中途,我们班转来了一个金色头发的女孩,她的头发就像黄昏里太阳的尾巴一样灿烂,瞬间抓住了我们班全体男生的注意。从此她的周边就像菜市场一样热闹。
我时不时会在课间盯着她的背影看,每次看着她时,内心就像装满了桃花味的气泡水一般。
有时候,我也想走近这菜市场,但是思前想后,又找不到任何和她可以说话的理由——我变成了一个木讷的石头。
我看着一些男生跟她插科打诨,她的脸上露出彩虹般的微笑。他们总是绕着桌子互相追逐。甚至有些男生在某个过道上遇到她时,便会上前轻轻揉揉她的头,然后快速跑开。我就看着金发女孩生气地撅着嘴巴在后面一直追。
有那么一些时候,我期望自己也能够变成那些“欺负”她的众多男孩之一。
偶尔我跟她也有机会面对面去聊天,但总调不动她的情绪来,美好的瞬间快速地像泡沫一般散去。当我回过头时,她就已经走远。
我的内心装载了一些关于澎湃的声音,就如同空荡教室里传来的脚步声,却迟迟没有回音。
(三)
阿杜在这一年突然火了起来,我爸爸和我都很喜欢这个唱腔沙哑的人。我把本来买周杰伦磁带的钱用来买阿杜的专辑。
我每天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阿杜的歌曲,比起学周杰伦,我更容易掌握他的歌词和唱法。
我和王昊的友情却渐渐走到了尽头。
原因是因为他认为我背叛了周杰伦,便不再跟我说话。
王昊与我断交后。我在教室里渐渐形成了孤岛;偶尔的兴趣,也是抬头看一看热闹中的金发女孩。
直到偶然间,我发现李超会时不时哼起阿杜的旋律,那股因为过去瞧不起他的恶意慢慢消亡殆尽。
这一天,仿佛从教室里消失的李超,又活灵活现起来,在我眼前像点着的蜡烛般闪耀。
我轻声和着他的节奏,他仿佛也发现了我的爱好。我们就像两股涟漪忽然相遇,放下了过往的成见。
其后的日子,我和李超的话多了起来。
有一堂美术课,老师发出号召,你们谁上来唱一首歌。
我不假思索激动得迅速举起手。李超望着我,欲言又止,我硬生生一把将他拉上讲坛。
我们俩肩并着肩站在教室的最前方,开口就起了阿杜的《离别》。
此刻,我们就像一个特大号的CD机,落在教室的最前沿,大声的、饱含情感的唱着阿杜的歌。
歌曲流畅如山涧里的溪流,我们一气呵成,不知不觉就唱到了尾声。
这是我们的胜利,我们关于歌曲,关于我们自己,最伟大的胜利。
我们怀念地从讲台下去,此刻我和李超的心第一次感到互相交融,形同一人。
(四)
离着毕业还有2个月,王昊“分手”了。我也说不上这算不算一场恋爱。至少它和我其后的人生所能遇见的恋爱相比实在太简单了。
这时候班级里忽然流行起陈奕迅的《十年》,我身边很多人都在哼着这首歌。王昊特地把歌词抄录了下来: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于是,他的信又在我们班里传来传去,最后送到了那个分手的女孩手里。
金发女孩的生活从来不缺乏乐趣,围绕着她的男孩总能给她带来许多欢乐。直到毕业时,我也没见过她皱过一次眉头。
我至始至终没有跟金发女孩打成一片,好像总是找不到词能够跟她交流。
考试前最后一节语文课,老师取消了讲课,我自告奋勇上前要求给全班唱一首歌,我抛了抛眼神给李超,他心领神会晃晃悠悠站了起来,迈步上台。
我们并排而站,选择了阿杜的《坚持到底》。
我们的声音嘹亮又宽广,穿透了整个夏天。所有陪伴我们的人都听得心旷神怡,窗外的知了嗡嗡作响。
我的眼里忽然找不见金发女孩,李超在我旁边也突然像极了气泡。
我本以为我的小学会以这样的方式完美结束。
语文老师唐突地制止了我们的合唱,对这么小年龄的我们接受这样的歌词表达了极度的不满。
我和李超于是狼狈地逃下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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